同外国建交的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日,即1949年10月1日,中国政府就庄严宣告:“本政府为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的唯一合法政府。凡愿遵守平等、互利及互相尊重领土主权等项原则的任何外国政府,本政府均愿与之建立外交关系。”

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台湾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割的领土。凡与中国建交的国家,要表明与台湾当局断绝一切外交关系,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中国政府始终坚持“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基本方针,按照江泽民1995年1月30日提出的关于现阶段发展两岸关系的八项主张解决台湾问题,坚决反对任何制造“台湾独立”、“两个中国”或“一中一台”的图谋和言行,也决不容忍同中国正式建交的国家再同台湾当局建立任何形式的官方关系。

本着上述原则,到2003年底,中国已同世界上160多个国家建立了外交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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