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

中国把计划生育作为一项基本国策推行。中国实行的计划生育,采取国家指导与群众自愿结合的办法。国家指导表现在:中央和地方政府制定控制人口增长、提高人口素质、改善人口结构的政策法规和宏观人口发展计划,并为所有夫妇提供生殖保健、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等方面的咨询、指导和技术服务。群众自愿是指在国家有关政策和法规的指导下,育龄夫妇根据个人年龄、健康、工作以及家庭经济状况,负责任地、有计划地安排怀孕和生育,并选择适宜的避孕节育方法。

中国现行计划生育政策的主要内容是:提倡晚婚晚育,少生优生;提倡一对夫妇生育一个孩子。在农村地区,确有困难的夫妇间隔几年以后可以生育第二个孩子;在少数民族地区,根据各个民族自己的意愿和该民族的人口、资源、经济、文化和习俗等具体情况有着不同的规定:一般可以生育两个孩子,有的地方可以生育三个孩子,对人口过少的少数民族则不限制生育子女的数量。

中国自实行计划生育政策以来,晚婚晚育、少生优生正在逐渐成为一种社会风尚。计划生育还使中国妇女摆脱了婚后频繁生育和繁重的家庭负担,母婴健康水平得以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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