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女性群体的社会救助研究

社会救助作为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为保障贫困人口的基本生活而实施的社会救济和社会互助行为。本市社会救助工作的对象是城乡居民中生活最困难的群体,其中贫困女性作为一个特殊群体,逐渐受到整个社会广泛关注。

本文所指的贫困女性群体即北京市城乡困难居民中的女性群体,主要包括50岁以上城镇孤老及农村五保对象,下岗失业人员、在校贫困学生等,同时包括单亲家庭女性、残疾女性、贫困孕产妇等。

她们一般具有以下特点:

一是年龄偏大,文化程度较低;二是缺乏专业知识技能,学习能力弱;三是残疾人占有一定比例;四是家庭负担普遍较重。

贫困女性群体社会救助现状:

(一)建立健全城乡低保制度,切实保障困难女性的基本生活。

(二)积极探索再就业帮扶途径,提高困难女性的就业能力。

(三)加紧研究分类救助措施,适当提高贫困女性的救助标准。

(四)不断完善专项救助措施,提高困难女性的社会保障水平。

一是城乡医疗救助制度趋于完善。首先,实施城乡困难群众医疗费用减免政策;其次,建立城市困难群众危重病救助制度;第三,积极研究制定农村医疗救助制度。

二是实行教育救助制度,保障困难家庭子女的受教育权利。首先,逐步提高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学生救助水平;其次,在高校特困生实施一定的困难补助。

三是推选住房救助制度,逐步改善困难家庭的居住环境。首先,在城市实行廉租住房制度;其次,在农村实施危旧房翻建计划,并将此项工作列入市政府为民办实事的项目之一。

四是建立临时救助制度,解决困难家庭的特殊困难。

贫困女性群体社会救助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一是对女性社会救助工作的重要性认识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二是各部门社会救助力量缺乏有机整合,尚未形成合力;三是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尚需进一步完善。

不断完善各项社会救助政策,促进城乡社会救助工作一体化,推动社会救助的法制化、规范化是今后社会救助工作的一个重要内容。同时,为切实保障困难女性的根本权益,社会救助政策应该在保障困难女性基本生活的基础上,根据贫困女性的特殊情况加以适当倾斜,逐步提高她们的经济地位和社会地位。

(作者:北京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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