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民政局关于对流浪儿童健康状况的调查报告

救助管理办法实施以来,我市发现大量的流浪儿童,约占全部救助人员总数的四分之一。为了探索流浪儿童的生活规律、健康状况、家庭背景,进一步提高救助保护水平,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儿童保护工作,我们对流浪儿童的健康状况和管理情况进行了初步调查。

根据对流浪儿童救助保护中心救助的502人次分析,从性别来看:男性343人,女性159人;从年龄上看:最大的21岁,最小的3岁。大部分来自农村,教育程度明显偏低。流浪儿童产生是多种原因综合作用的结果,但贫困是根本原因,失去家庭温暖是直接原因。从流浪的形式来看,属于沿街乞讨、拣拾废品、编造谎言骗讨、拎包盗窃等。

在救助的流浪儿童中,有15%为弱智呆傻及聋哑者,70%的儿童瘦弱矮小,身高、体重均低于同年龄的正常儿童。造成以上各种疾病的主要原因是由于这些儿童长期流浪社会,生存权利时刻受到威胁,流浪儿童没有医疗保障和起码的卫生条件。他们的健康状况也对社会公共安全造成危害是传染病的高发人群。

家乡生活贫困、家庭关爱缺失、生存生命危机、人间关爱短缺以及流浪生涯造成他们性格怪异、自闭自卑、放荡不羁、以强凌弱、偷摸撒谎、伪装乖巧、自私自利、嫉妒心强、猜疑心重、防范意识及自我保护意识极强。

根据流浪儿童来源复杂性和生理、心理特征,市流浪儿童救助保护中心加强对受助儿童的救助、保护、和教育力度,在机构设置上充分考虑基本生活、安全、卫生保护问题,尤其注重问题儿童矫正教育,长期滞留儿童跨省接送及安置等问题,要求机构设置合理,人员配齐配强,经费保障到位。

但是在实际工作中,儿童救助保护仍面临很多具体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受助儿童在站时间短,流动性大,无法进行全面的健康检查。

(二)对站内突发疾病的受助儿童的治疗比较困难。

(三)医疗设施简单,有些疾病无法检查。

加强对流浪儿童救助和管理的建议:

(一)大力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加强社会对未成年人的保护。

(二)对流浪儿童的监护人采取措施,使其负起监护人的职责。

(三)认真研究为流浪儿童提供相对稳定的社会生存环境。

(四)开展对流浪儿童的教育与培训。

(五)切实保障流浪儿童的基本健康。

(作者:北京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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