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玉:非公企业女职工劳动保护现状的问题与思考

随着国有企业经济结构和产业结构的调整,企业劳动关系面临新的动荡,作为新经济组织结构的非公企业大批涌现。每年都有大量的女性和外来打工妹进入我市劳动力市场,就业人数大大超过公有制企业,劳动权益的维护面临着新的问题,而女职工作为非国有企业的一部分和就业队伍中的弱势群体,其合法权益的维护也面临着严峻的挑战,权益保障问题引发了政府和全社会的普遍关注。笔者会同有关部门于2004年4月至5月对我市非国有企业女职工劳动保护状况进行了调查。

一、基本情况:

调查小组分别听取了18个区县自查情况汇报,

共检查了14646家企业,职工总数350668人,其中女职工170540人,占职工总数的48.6%;有8752家企业签订了集体合同,占企业总数的59.76%;集体合同中有关于女职工保护规定的8114家,占集体合同总数的92.7%。

这次调查问卷分为两种,一是在非国有企业女职工之间进行的,内容涉及到女职工个人基本资料和女职工了解劳动法规的基本知识情况等。二是在“打工妹之家”进行的,涉及对象有家政工、餐馆服务员、护工等,内容涉及基本资料、来京打工渠道、目前劳动条件(包括工时、工资和是否受到权益侵害等)。

通过以上调查我们感到非公企业女职工劳动保护现状存在五个方面的问题。

(一)年龄偏低和文化层次偏低。

(二)劳动合同签订率偏低,隐患极大。

(三)工资待遇普遍偏低,经济地位没有保障。

(四)政策法规知之甚少,法律意识薄弱。

(五)劳动保护管理水平低,政策法规形同虚设。

二、对非公企业有女职工劳动保护现状的思考与对策:

据不完全统计,北京大约有100多万外来打工妹,她们是我市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出现的城乡边缘群体,她们同样是劳动妇女的组成部分,是首都发展的参与者、建设者,各级政府和团体对这一群体负有特别的责任,应给与特别的呵护。针对调查中非公企业存在的问题。提出以下思考与建议:

(一)加速相关法律、法规的修改和完善。

(二)加强女职工劳动保护法规的责罚和监督机制。

(三)加强现行法规的宣传。

(四)加强非国有企业工会组织的建设。

(作者周玉:北京市总工会女职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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