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凤垣 张琪:社区建设中的妇女与妇女组织

2003年3—4月我们经与课题组成员单位:北京市妇联和北京市民政局研究协商,选择了3个发展程度不同的社区,即崇文区体育馆街道葱店社区居委会、朝阳区呼家楼街道金台里社区居委会和海淀区北太平庄街道蓟门里社区居委会,进行个人问卷的入户调查。

本次调查为分层整群抽样调查,在3个社区居委会中,我们各选择了一个户数在200-300户之间的居民小组作为一个整群,每户都进行调查。在调查之前对调查员和调查指导员进行了培训。

主要结论:

本次调查对象女性占64.3%,男性占35.7%,平均年龄为45.39岁,文化程度与我市居民的总体文化水平基本相符,有利于我们准确了解社区建设与妇女、妇女组织的发展情况。因为一般来说,中老年人对社区的关注和依赖程度较大,对社区建设遇到的困难和需求有所感受。

从职业状况看,96.90%的调查对象参加过社会劳动,但其中职业不稳定的人员占15.68%,主要原因为单位结构调整、效益低下。这类人员愿意在社区就业的比重占72.45%,不愿意在社区就业的人员,除了抱怨收入低外,缺少相应的社会保障也是重要原因。可见社区就业的发展必须解决这类问题。

在社区意识方面的调查显示,八成人关心社区建设,但对社区这一基层民众自治组织的认识还存在一定的误区。在许多人的心目中,社区仍然是政府的基层政权组织,是便民服务机构,是治安保卫组织等。反映在社区职能上,位于第一位的也停留在重点解决居民生活服务困难这方面。因此社区最需要做的是了解居民需求,从实际出发提供服务和机会。可见,社区意识和社区建设在中国仍然有较长的路要走。我们目前只能尊重国情,有针对性地发展工作。

调查显示,在社区建设上,女性所具有的突出优势,集中表现在对公益事业关心、态度真诚和蔼、易得群众支持,以及办事细致、认真公道等方面,因此大约有六成女性认同社区是妇女职业和自身发展的重要方向,但遇到资金和场地限制,以及工作和家务负担重,没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社会对妇女能力存在偏见等障碍。

调查显示,人们心目中的妇女组织是一个为妇女提供各项服务,维护妇女权益的机构。九成女性希望社区有妇女组织,并且希望妇女组织在维护妇女合法权益,敦促政府完善促进妇女发展的法律、法规,以及为困难妇女提供具体有效的帮助。

(作者崔凤垣、张琪:首都经贸大学人口所教授首都经贸大学劳动经济学院教授)


 

版权所有 中国互联网新闻中心 电子邮件: webmaster @ china.org.cn 电话: 86-10-683266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