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华:认真执行《行动纲领》推动首都妇女儿童事业发展

今年是联合国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在北京召开的9个年头。9年的前这个时候,来自全球的4万5千多名与会者为了实现平等、发展、和平的共同目标,欢聚一堂,工商关系妇女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

今天,我们以“平等、优先、发展”为主题,在这里举办“妇女发展、儿童成长”论坛,继续就首都妇女儿童发展的有关问题进行研讨,这是北京市认真执行《北京宣言》和《行动纲领》,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国策、儿童优先原则,大力推进妇女儿童事业全面协调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 

9年来,北京市政府依据首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目标,结合全市妇女儿童生存和发展的实际状况,分别制定并实施了“九五”、“十五”时期妇女、儿童发展规划,逐步建立健全各级妇女儿童工作机构,不断建立和完善了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法律法规,不断优化了儿童发展环境,从而使首都妇女儿童工作在参政、经济、教育、健康、法律等重点和优先发展领域取得突破性进展。

一、妇女参与决策与管理的程度明显提高

据2003年底进行的“十五”时期妇女发展规划中期评估的结果显示,北京市第九次党代会女代表占代表总数的32.5%,北京市第十二届人大女代表占代表总数的30.8%,北京市第十届政协女委员占28.1%,分别比上届提高了0.5、5.1和0.8个百分点,提前达到“十五”时期妇女规划的目标要求。

截止到2003年底,市委委员、市委候补委员和市纪委委员中女委员人数都比上年有所增加;市级及18个区县党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班子中女干部配备率均达到100%;全市党政机关中局、处级女干部比例继续提高,分别占到18.8%和24.4%,党政后备女干部比例明显增加,达到36.1%的高比例,创历史最好水平。

在人事制度改革中探索促进妇女参政的机制。2001年在北京市第四次公开选拔副局级领导干部中,为确保一定数量的女性进入面试,组织部门明确规定,在进入各岗位面试的入选者中若没有女性的,需增加一名女性,最终在30名被任命的局级领导干部中有9名是女性,占30%。

二、妇女就业领域拓宽,劳动权益得到保护

至2003年底,城镇单位从业人员为491.2万人,其中女性占38.7%。第一产业女性从业人员为1.15万人,第二产业女性从业人员53万人,第三产业女性从业人员136.13万人,分别占女性从业人员总数的0.6%、27.9%和71.5%。在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教育、住宿和餐饮业、批发和零售业,女性从业人员都在50%以上。

1996年以来,北京市政府制定了一系列促进就业的政策,完善了就业政策体系,拓宽了就业渠道,促进了失业下岗人员特别是妇女实现再就业和自主创业。2003年底,完成了全市“三年三十万”的社区岗位开发目标,吸纳了半数以上的女性职业就业再就业,社区就业成为安置女性失业人员的主渠道。北京市各级妇联组织自1997年至2003年,共培训下岗、失业、失地妇女8.8万人,使6.2万人实现再就业。

北京市妇联和政府相关部门自1989年在北京郊区开展“双学双比”竞赛活动15年来,每年筹措社会资金8000万元左右,用于小额贷款和扶贫工作,受益妇女达10万余人次;吸引国内、国际项目已达100多个,运作资金2000万元;至2003年,全市“妇”字号基地367个,以妇女为主体的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达208个。

截止2003年底,“十五”妇女规划中期检测评估结果显示,全市城镇职工劳动合同续订率为88.98%,女职工与男职工劳动合同续订率是一致的。2002年底开展的《北京市女职工劳动保护状况调查》显示,我市女职工劳动收入水平与社会总体水平基本保持一致。

近年来,北京市社会保障体系逐步完善,各项基金持续增长,确保了社会基金安全平稳运行和各项社会保险待遇的按时足额发放。到2003年底,全市养老、医疗、工伤保险参保人员中女性均占45%。农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中女性占50%。 

三、妇女儿童受教育程度稳步提高

“九五”时期,北京市就已率先普及9年义务教育和妇女扫盲工作首批进入全国达标城市。2000年学龄女童入学率基本达到100%,小学女生辍学率为0.09%,初中女生辍学率为0.68%。 

目前,在高中阶段学习的学生中,女学生人数已达26万人,占50.1%,其中普通高中的在校女生人数达到13.3万人,占52.9%;中等职业教育中在校女生人数达到53.5%。

目前,首都普通高校在校女生达到21.7万人,占在校学生总数的48%。女研究生在读人数达到4.7万人,占在读研究生的39.1%。

自2001—2003年,接受各类职业培训和成人教育的总人数达到440多万人,其中女性210万人,占总人数的47.8%。自1989年以来,共培训农村妇女近350万人次,4万妇女获得农村技术员职称,21万名妇女获得绿色证书。 

四、妇女儿童保健事业不断完善,妇女儿童健康水平稳步提升

“九五”时期,全市已建成区县级妇幼保健院16所,妇幼保健所2所,2002年北京市妇幼保健员建成并投入使用。

目前,全实妇女儿童健康水平不断提高。主要健康指标居于国内和发展中国家前列,有的已达到发达国家先进水平。2003年,全市女性平均预期寿命达到81.14岁,孕产妇死亡率为十万分之十五,婴幼儿死亡率为千分之四点九,持续保持全国先进水平,达到发达国家平均水平。

五、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市属新闻单位自1996年以来,共开辟了20余个法制专版或专栏,举办保护妇女权益法律法规专题节目。4151个社区市民学校均开办了法制课堂,5000余个法制宣传橱窗,定期为社区妇女进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开办了法制课堂,5000余个法制宣传橱窗,定期对社区妇女进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开通“148”法律服务咨询热线,开设妇女法律专家课堂。目前北京市已形成以媒体、社区、“148”热线为依托的市、区(县)、村(居)委会三级法制宣传网络。

2001年至2003年10月,共判处强奸案件1000件1201人,判处拐卖妇女儿童案件15件29人。法院在审理各类民事案件中,注意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2000多件涉及儿童合法权益的抚养案依法在审限内快速审结。对重婚及实施家庭暴力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妇女儿童在婚姻家庭中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法律援助工作成绩显著。2001年至2003年11月,全市共办理妇女法律援助案件1102件。全市19个妇女法律援助机构中,累计为妇女提供法律援助达到4.1万人次,其中仅2003年共接待来电、来信、来访的妇女人数达到207万人次。

经过多年的实践,北京实现了妇女儿童发展目标的新突破,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存在着一些发展中的问题:一是城乡、区域之间妇女儿童的发展还存在着不平衡;二是妇女就业压力仍然很大;三是性别统计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围绕这些问题,我们将加大工作的力度。

继续遵循世妇会和联合国有关儿童特别会议的宗旨和精神,以男女平等和儿童优先为原则,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强化政府的职能,为妇女发展和儿童成长创造更加优良的环境。我们也希望藉此论坛,推动首都妇女儿童工作迈上新台阶,实现新发展、新跨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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