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4年来70多万名下岗职工再就业  

    内蒙古包头市社区服务花样翻新,多样服务项目已经成为下岗职工再就业新天地。两年来,先后有一万多名下岗职工在这里社区成功地实现再就业。这是记者看到内蒙古做好再就业工作的一个缩影。

    内蒙古把做好再就业工作当做是确保企业和社会稳定的保证和基础,强调将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当做“头等大事”来抓。建立了党政“一把手”负责制,成立了由自治区政府主要领导牵头,劳动和社会保障、财政、税务、工商等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的领导小组,认真落实再就业政策。从1998年以来,全区有70多万名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实现再就业,再就业率达到50%,连续4年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内蒙古结合经济结构调整,大力扶持发展再就业基地安置下岗职工。自治区改革单纯的为下岗职工发放生活费的办法,调整财政支出结构,拿出部分资金建立再就业基地,帮助下岗职工实现再就业。从1998年至2001年,全区各级财政累计补助8000万元,共创建再就业基地 809处,安置下岗职工5.9万人。通辽、赤峰、包头、呼市等再就业基地已成为当地经济发展的亮点。

    落实优惠政策,开辟再就业渠道。自治区结合实际出台了系列促进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再就业工作的政策性文件,制定忧惠政策,通过简化工商登记、安排场地、减免税费、提供信贷等措施,引导一产吸纳一块、三产消化一块、非公有制接收一块。组织下岗职工参与到西部大开发,引导下岗职工自谋职业和组织起来就业。从 1998年以来,全区自谋职业的下岗职工达 57万人,占再就业人数的81.2%。从2000年开始,社区就业又成为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再就业的新领域,吸纳了就业能力比较强的家政服务、社区保安、生活护理和修理维护等社区服务业。目前,全区共建立社区就业实体1万多个,安置下岗职工53158人。初步形成了以城市社区为依托,以政策扶持为支撑点,以居民服务需求为导向的社区就业机制。

    人民网 2002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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