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举办学习贯彻《干部任用条例》培训班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任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8月16日,卫生部召开了部直属单位党政一把手、机关各司局负责人学习贯彻《条例》培训班。卫生部党组书记、部长张文康出席会议并做了重要讲话,卫生部人事司王环增司长就《条例》修订的主要内容做了详细介绍,会议由卫生部人事司王苏阳副司长主持,部直属单位及机关各司局领导干部共40多人参加。

    张文康部长在讲话中重点强调了以下几点:

    一、要深刻认识颁布实施《条例》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增强学习贯彻《条例》的自觉性。《条例》的颁布和实施,对于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和管理监督机制,推进干部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对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把各级领导班子建设成朝气蓬勃、奋发有为的领导集体,保证党的基本路线的贯彻执行,保证党的事业兴旺发达和国家长治久安,具有十分重大意义。

    二、各单位要严格执行《条例》的有关规定,提高干部选拔的工作水平。各单位领导要增强政治观念、组织观念和法律观念,带头执行《条例》。一是要严格坚持原则。要从讲政治、讲党性的高度,准确理解和始终遵循《条例》规定的原则;二是要严格执行标准。要始终把《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和任职资格作为衡量干部的基本尺度,特别是要把政治标准放在第一位,把能够始终坚持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最重要、最根本要求;三是严格履行程序。在干部选拔中,要做到坚持程序一步不缺,履行程序一步不错;四要严格遵守纪律。各单位负责人和组织人事部门的干部,要坚持公道正派,坚持执行《条例》中规定的十条纪律,与违反规定的行为做斗争。真正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遵守纪律不放松。

    三、要加强对《条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监督检查是全面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保证,做好监督工作首先要加大对《条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第二,要严肃查处违反《条例》规定的行为;第三,要适应新形势,增强主动监督意识,强化事前、事中监督,把监督关口前移。

    四、要以学习贯彻《条例》为契机,促进我部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开展。新颁布的《条例》贯彻了中央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新的要求,吸收了改革的成果,对指导下一步的干部制度改革有着重要指导作用。我们要借此东风,进一步推动我部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工作。要坚决按照《条例》规定,做好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在执行过程中,要按照《条例》的精神和原则,大胆地进行尝试和探索,力争把卫生系统的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推向前进。

    张部长最后强调,各单位要按照党组的要求,认真组织《条例》的学习、贯彻、落实。学习贯彻《条例》,最重要、最根本的是要贯彻落实好,而抓好落实的关键在各单位的领导,特别是“一把手”,要求各单位领导干部增强政治观念、组织观念、法纪观念,以坚强的党性、良好的作风保证《条例》的贯彻执行。

    人事司王环增司长在报告中,对《条例》修改的背景、修改的基本思路、修订的主要内容、《条例》的基本框架和内容、《条例》涉及的几个具体问题等方面做了介绍。

     卫生部网站 2002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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