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对于发展循环经济所持的几种不同观点

对循环经济范畴的界定,有多种不同的角度和方法。围绕资源的节约、再生、综合、循环这几个关键词,有的从人与自然的关系去定义,有的从经济与社会、生态的关系上去概括,有的从新经济形态上去提炼,有的则从知识经济的角度去阐发,不一而足。周珂、迟冠群总结了对循环经济概念的几种看法:

1.肯定说。

我国理论界目前肯定循环经济作为一种新的经济活动概念是主流,而且表述基本上都是沿用如下的定义:“所谓循环经济,本质上是一种生态经济,它要求运用生态学规律而不是机械论来指导人类社会的经济活动”。类似的定义还有:所谓循环经济,即在经济发展中,遵循生态学规律,将清洁生产、资源综合利用、生态设计和可持续消费等融为一体,实现废物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使经济系统和生态系统的物质和谐循环,维护自然生态平衡。持这种观点的主要有曲格平、梁湖清等;解振华、齐建国、冯之浚、朱红伟等也都从技术范式去界定循环经济,概念的表述有一致也有差异之处,但对循环经济本身都持肯定态度。

2.否定说。

也有学者从“耗散结构理论”出发,在把物质从“高熵状态”转入“低熵状态”这一问题上,推断出“人工的推动难免要增加能量的消耗,这又从另一个方面加快了环境的熵增。同时即使增加能源消耗,由于技术和经济条件的约束,也很难让所有的物质材料完全得到循环利用;而且能够进入循环的,很多也不得不降格使用”。根据热力学第二定律,能量的传递是有方向性的,在地球上,被转化的能量最终都会以热的形式向太空散射。至于散射到太空去的热能否重新聚集起来为人类所用,在可见的历史时期内恐怕很难有明确的答案。因此得出结论,“要建立循环经济,无论从理论上看还是从实践上看,目前尚很难成立”,应代之以“建立节约型经济系统”。

3.替代说。

目前国外尚无任何一个国家同时系统地制定清洁生产法和循环经济法,而以清洁生产立法为多,只有少数几个国家如日本、德国等制定循环经济法,而且学者们也往往将这类循环经济法纳入清洁生产法之列。相应地,有些国家的清洁生产立法在学术界也被视为循环经济法。因此理论界已形成了清洁生产法与循环经济法可以相互代替的认识,如果单纯从立法的经济性来看,这种替代似乎也是必要的。

通过回顾理论界对循环经济概念的争论,我们不难形成以下几点认识:(1)就现时的实际情况看,“难让所有的物质材料完全得到循环利用”、“能够进入循环的,很多也不得不降格使用”是事实存在的。(2)“否定论”提醒人们注意这样的事实,不可片面地、扩张地理解资源和能源的循环,更不可把循环经济作为滥用资源和能源的借口,所谓循环利用是有限度的,而且主要局限于生态学的方法领域,而不是可以解决一切环境问题的万能的灵丹妙药。(3)循环经济需要与清洁生产等制度相配合。从实践发展看,循环经济是在全球资源日益紧张的情况下、在“清洁生产”之后产生的更适应可持续发展的要求的新的经济发展模式,在一定的地区与行业已有成功的范例。从立法的目的上看,我们所以要推行循环经济,也并不是要真正建立一个毫无废物产生、一切都在做着周而复始运动的经济发展模式;我们提倡循环经济,只是反映了立法者的一种价值取向——即使完全的、呈闭合回路式的循环经济是无法达到的,我们也要让我们的经济发展模式无限地、不间断地向它靠近。(4)“3R”原则是循环经济最重要的实际操作原则。“减量化”原则属于输入端方法,旨在减少进入生产和消费过程的物质量,从源头节约资源使用和减少污染的排放;“再利用”原则属于过程性方法,目的是提高产品和服务的利用效率,要求产品和包装容器以初始形式多次使用,减少一次用品的污染;“再循环”原则属于输出端方法,要求物品完成使用功能后能够重新变成再生资源。“3R”原则在循环经济中的重要性并不是并列的。循环经济不是简单地通过循环利用实现废气物资源化,而是强调在优先减少资源能源消耗和减少废物产生的基础上综合运用“3R”原则,“3R”原则的优先顺序是:减量化→再利用→再循环。 (国家信息中心博士后科研工作站闫敏博士后摘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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