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五"时期我国发展循环经济的总体思路

国务院颁布的《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若干意见》指出了我国发展循环经济的总体思路。

1.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提高资源生产率和减少废物排放为目标,以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为动力,强化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意识,加强法制建设,完善政策措施,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促进循环经济发展。

2.基本原则。

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形成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方式;坚持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加快技术进步,加强监督管理,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废物的产生和排放;坚持以企业为主体,政府调控、市场引导、公众参与相结合,形成有利于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政策体系和社会氛围。

王春平对此进行了进一步的阐释:

(1)政府规制与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相结合、依法管理和政策激励相结合,充分发挥企业、中介组织和消费者的积极作用。企业是经济运行的主体,发展循环经济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作用。同时,发展循环经济必然会把过去视为“公共物品”的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纳入“生产要素”和“资本”范畴,在使用、交易、定价和监管方面都面临大量的新问题,客观存在着“市场失灵”和“外部性”现象,这就要求在市场机制的基础上,有效发挥政府的规制作用和引导作用。一方面,政府要通过制定和完善法律、法规,加强行政监管,加大执法力度,规范各类经济主体的行为,为循环经济的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律环境和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另一方面,要通过制定各种激励政策,运用价格、税收、补贴等经济杠杆,使企业的利润目标和企业经营行为符合发展循环经济的方向,提高企业参与的积极性。同时,要鼓励各类社会中介组织进行宣传,提供各类服务(如信息服务、废旧物资回收服务、社会监督等),鼓励公众积极参与建设资源节约型的循环社会。

(2)发展循环经济和发展知识经济相结合。知识经济和循环经济是可持续发展战略中相辅相成、不可或缺的两个方面。全面提高我国科技的自主创新能力,是我国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的重要前提。无论是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还是引导绿色消费、发展环保产业,都离不开科技进步的支撑,发展循环经济对我国科学技术的进步产生日益迫切的战略需求。国家科技中长期规划把支持发展循环经济作为三大战略方向之一(经济发展、国家安全、可持续发展),国家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也应把加大支持循环经济的科技投入作为重要内容,设立技术攻关专项,并在推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的推广运用方面,给予足够的重视和支持。各行业要根据自身特点加大技改力度,推广先进、成熟、适用的节能和综合利用技术。新的投资项目要着眼于采用综合利用新技术体系。坚持引进先进技术和消化吸收相结合,支持重点企业、科研单位自主开发研究,逐步形成完善的资源能源节约和循环利用、回收利用的技术体系。

(3)要以系统工程的思想指导循环经济发展。发展循环经济是集经济、技术和社会于一体的系统工程。要根据系统工程的原则,提出我国循环经济发展的思路、目标、步骤和对策措施等,指导全国循环经济的健康发展。加快循环经济的立法步伐,完善政策配套,强化政策导向,依靠技术进步,加强科学管理,建立和完善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循环经济宏观管理体系和运行机制,促进经济与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

(4)实行渐进发展和跨越发展相结合的循环经济推进策略。在建设循环经济的过程中,应体现不同层次和不同阶段的要求,实行试点先行、典型带路、逐步推进的方针。在微观层次上,以企业为主体,以技术进步为动力,大力推行清洁生产,以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减少废弃物排放为目的,努力构建全新的循环经济微观体系。在中观层次上,以工业园区、农业产业园为重点,以企业之间、产业之间的循环链建设为主要途径,以实现资源在不同企业之间和不同产业之间的最充分利用为主要目的,建立起以二次资源的再利用和再循环为重要组成部分的循环经济机制。在宏观层次上,以社区、城镇为重点,以绿色消费为目标,以生态设计为主要手段,以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为主要途径,建立起以全社会共同参与为标志的循环经济社会体制。

(5)把发展循环经济作为“十一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重要内容。根据国家发改委部署,“十一五”规划的编制要把发展循环经济作为重要指导原则,在编制总体规划和各类专项规划、区域规划以及城市规划的过程中,都要把发展循环经济放在重要位置。要借鉴国外发展循环经济的成功经验,从国情、省情出发,编制地方规划。要根据地方特点,选择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城市作为突破口,力争在“十一五”时期获得若干项重大突破,创造出符合国情、省情的循环经济新模式。 (国家信息中心博士后科研工作站闫敏博士后摘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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