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部要求按照循环经济理念发展节约型建筑

建设部在其下发的《建设部关于建设领域资源节约今明两年重点工作的安排意见》中提出:

1.强化规划的引导和调控作用,从源头把好资源有效利用关。(1)以城乡总体规划修编为契机,充分体现发展循环经济和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的要求。(2)加强城乡规划监督管理,促进资源节约工作。加强城乡规划实施的监督,严格保护自然资源、人文资源和生态环境,严格控制土地使用,严格执行建设用地标准,防止突破规划和违反规划使用土地,维护城乡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2.坚持立足资源条件,促进资源节约,做好建设事业“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1)组织编制好《建设事业“十一五”规划纲要》。(2)做好相关配套专题规划的编制工作。(3)加强规划的衔接协调。

3.以节能省地型住宅和公共建筑为平台,抓好节能节地节水节材工作。(1)大力推进节能工作。(2)加强集约节约使用土地工作。(3)深入开展节约用水。(4)积极推进建筑节材。

4.配合落实《可再生能源法》,统筹考虑可再生能源在建筑领域的应用。(1)制定和实施可再生能源法的配套措施。(2)积极开展可再生能源在建设领域的推广应用。

5.积极推动建设领域资源节约的制度建设。(1)健全建筑节能节地节水节材的法律制度。(2)建立健全资源节约政策体系。

6.进一步完善标准规范体系,加强对标准强制性条文执行监督检查工作。(1)进一步加强建设领域有关资源节约的标准规范的制订工作。(2)加强有关资源节约标准规范的执行监督工作。

7.推动建设领域资源节约技术进步体系建设。(1)加强科技创新,为资源节约提供技术支撑。(2)加强国际合作,不断提高我国建筑节能技术和管理水平。

8.组织开展宣传培训工作,加强监督检查,切实抓好资源节约工作。(1)加强组织领导。(2)强化监督检查工作。(3)加强宣传培训工作。(4)积极开展交流,加强推广体系建设。 (国家信息中心博士后科研工作站闫敏博士后摘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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