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循环经济的总体对策建议

曲格平先生认为,“当前和今后长时期内我国面临的环境形势还很严峻。‘十一五’期间,随着城市化迅速发展和工业化进入中期发展阶段,资源消耗和环境压力仍在不断增大,环境形势仍不容过分乐观。”为此,曲先生提出六点建议:

1.加快产业转型步伐。除通过教育提高各级干部和公众的可持续发展认识外,应当对各产业部门提出更加明确、更加具有强制性的资源和环境保护要求。当前,重点要放在“八大重点行业上”,要把这种要求确定为工业行业的市场准入条件,以加快产业技术和结构转型。

2.积极扶持循环经济发展。循环经济不仅是一条经济可持续发展之路,也是防治环境问题的根本性措施。要按照循环经济的原理改造传统产业,发展新兴产业。对新建工业企业和园区,从设计开始就要遵循循环经济的基本要求。对达到循环经济一定指标要求的企业和园区,应在税收和信贷等政策上给以优惠。

3.改善自然资源价格机制。应采取积极步骤,减少直至取消对一些资源生产和消费尚存的政府“补贴”;要利用市场机制,提高资源税收和价格。这是提高资源效率、减少浪费和防治环境污染的有效措施。

4.加大城市大气污染防治的力度。城市能源和交通规划和政策应当进一步向环保倾斜。如果按目前的态势,“十一五”期间城市大气环境难有大的进展。

5.改进流域水资源合理使用和污染防治。流域特别是跨地区流域性生态退化和水质污染日益严重,应当进一步协调好流域水资源合理使用和污染防治。各流域和地方规划经济发展时,应以可利用的水资源为经济发展的重要先决条件,在保证生态用水的前提下,平衡好水的各种需求。应在各流域普遍推行流域污染总量控制制度和水污染许可证制度。

6.强化法律实施力度。我国已有控制环境污染和保护自然资源法律26部。国务院和地方政府也制订了许多环境保护方面的规章制度,主要环境领域都做到有法可依。国家每个五年计划期间都做出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安排,其中都有环保要求和指标。不能落实的原因虽然很多,但授予环境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权限过小是一条重要原因。国务院和各级政府应支持环境管理部门依法监督。同时,环境管理部门也要履行职责,理直气壮的依法进行监督。  (国家信息中心博士后科研工作站闫敏博士后摘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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