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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委成股东 谁来监督国资委?
中国网 | 时间:2006 年7 月3 日 | 文章来源:财经时报

作者:周业安

当国资委不再扮演政府角色的时候,谁来监督国资委?当了股东,行使股东的权利。企业的重大投资决策都需要介入。企业决策总是处于不确定性的约束之下,没有人能够保证决策的准确率,这就使得国资委要承受比过去大得多的风险一段时期以来,上海国资委的一系列动作备受人们的高度关注,由政府牵头整合本地上市公司资源,形成几个大型企业集团,从而实现国企做大做强的目标,体现了上海市政府对国资管理模式的新探索。

特别是,最近上港集团通过吸收合并的方式兼并了上港集箱,实现集团的整体上市,更是把上海市国资委直接推到了前台。

当国资委成为股东

过去国资委一般把自己定位在政府监管国有资产的角色上,通过一些中间层组织来实现对国企的调控和监管,比如国有资产投资公司等。但上港集团的这次行动,使得上海国资委从政府部门彻底转向了一个经济组织,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在全流通的大环境下,意味着国资委不再是过去的政府部门,而是国企的股东,直接参与国有资产的经营管理,意义非同寻常。

过去设立国资公司等中间层,就是为了避免政府对国企的直接干预,使得国资委作为一级监管机构,行使政府的相应职能,以解决政企不分问题。但是,这种中间层组织的存在,加长了委托代理链条,增大了代理成本,并且无助于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在这种背景下,取消中间层,由国资委直接作为股东参与国企的经营决策,至少能够节约相应的交易成本,促进信息的流动,从而提高对国资的监管效率。从这个角度看,上海的经验值得推广。

谁来监督国资委

问题在于,当国资委不再扮演政府角色的时候,谁来监督国资委?按照过去的隶属关系,似乎财政部是一个监督机构,监督国资委的国有资产运营情况。这样,财政部就要分出一个机构,坐到原先国资委的椅子上,而国资委则把原先国资公司的椅子收回来,自己坐着。看起来还是有点换汤不换药。

在财政部和国资委之间,以及国资委和国企之间仍然存在着两级委托代理关系,这和过去的国资委和国资公司之间,以及国资公司和国企之间的代理关系一模一样。唯一的差别就在于机构的名称。

如果真是这样,那就和现在电视上不断推陈出新的电视剧一样,名称和情节不同,但都一样乏味。无论学者们如何争论国资委直接持股的合法性与合理性,终究还是没有给出国资管理的新面孔。

所以,我并不看好上海的这次创新,因为本质上并不存在创新。但是,我看好这次创新带来的机遇,这要看精明的上海人是否能够更大胆地进行制度创新。国资委作为股东,自身应该做什么?这才是如今最迫切的问题。

过去对国资管理的理解总是以为,通过对国企经营管理的有效监管,实现国资的保值增值。对一些垄断行业来说,这个目标很容易实现,油价呼呼涨,国资委的同志们即使整天眯觉,也不会担心国资贬值。而对于一些竞争性行业,即使国资委整天把眼珠子瞪出来,也未必就能保证国资的保值,更别说增值了。

管家也是有学问的,四处走走,把主人的那点家产看紧,应该是一个好管家;受主人之托,把家产做一个合理投资,看着主人的家产一点点膨胀,更是一个好管家。管家的两种身份当起来都不容易,不过前面一种相对简单些,因为风险较小,政府的背景至少能够让管家的身子站得直,就和穿着正装的保安一样,说话硬气。所以,在过去,国资委大多选择了消极管家的角色,把自己定位在监督者的位置上。

而这次上海的国资委试图扮演积极管家的角色,直接持股,就不是监督了事。一种办法是,通过金融产品创新,把手头的股份转成债券或者优先股这类,仅仅享受红利,不去折腾经营事务,这样,国资委就和过去一样,照样做一个监督者。

行使股东权利麻烦挺多

另一个办法就是,当了股东,行使股东的权利。这就麻烦了,企业的重大投资决策、资产处置、重要人事安排等等,都需要介入,而且如果身处大股东的位置上,还要最后拿主意。企业决策总是处于不确定性的约束之下,没有人能够保证决策的准确率,这就使得国资委要承受比过去大得多的风险,现有的国资委是否具备了风险决策所要求的企业家才能呢?

如果山还是那座山,人还是那个人,最好打退堂鼓。除非改变那山那人。因此,在我看来,上海市国资委真下决心做股东,那么就要把自己打造成一个集投资银行、财务顾问、基金公司功能等于一体的综合性金融公司,才能在金融市场上立足。

但即使是这样,还存在三个重大疑难问题:一是对有关人员的激励。要做好这些业务,必须给予类似其他金融机构的报酬,国资委能做到吗?二是内部治理和内部控制。国资委作为股东,自身也得规范化管理,董事会和监事会等内部治理机制的建立不可避免,相对独立的内部审计也迫在眉睫。三是外部监控。过去的经验表明,仅有财政部门的监督是不够的,还必须有地方人大财经(相关:理财 证券)组和审计部门的外部监督。比如要求国资委就年报和一些重大事项做说明。真心希望上海国资委能够走得更远,真正探索出国资管理的新模式。

(作者为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博导,仅代表个人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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