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文章 ] [   ]
老龄农民养老现状及出路研究
中国网 | 时间:2005 年9 月29 日 | 文章来源:中国网

我国在人口多、人均资源占有量不足、经济发展缓慢的特殊国情下迅速进入了老龄化社会。作为农业大国,研究和解决农村人口老龄化的问题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一是我国农业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70%以上;二是我国农村老龄化比重高达7.35%,高于城镇1.05%;三是发达国家进入老龄化时的人均GDP为1万美元左右,而我国目前人均GDP不足1千美元,其中既有经济发展缓慢的因素,也有分母中农村人口占绝对多数的因素;四是解决“三农”问题,农村老龄化是其中必有之意。

我国的人口老龄化与发达国家相比具有特殊性,而我国农村老龄化与城镇老龄化相比也具有特殊性。因此,研究和解决农民的养老,必须考虑其养老方式及问题。

一、 老龄农民居家养老方式

目前,我国农村的养老模式主要有:家庭养老、机构养老和分散供养三种形式。机构养老是将少数无所依靠的老人集中到敬老院,进行集中供养;分散供养是对少数无所依靠又分散居住的老人,每年给予一定数额资金补贴,由村集体实行“五保”式供养,即保衣、保吃、保住、保医、保葬;受传统的家庭观念、孝文化的影响和农村经济社会现状制约,当前和今后相当长的时期内,我国农村必然要走以家庭养老为主,机构养老和分散供养为附的养老道路。目前,农村的家庭养老方式有:

同堂式。典型的传统农民家庭,三代同堂或四代同堂,老人与某一个子女或唯一的一个子女合居、合灶、合事。具有五个基本特征:一是老人有资力。家产主要是老人创造的,年轻人处于继承享受地位,只能依赖不能摆脱;二是老人有能力。继续创造着经济收入,不但没有给年轻人造成生活累赘,而且其余热,仍然恩泽下一代,甚至孙子女,年轻人理应领情感恩;三是老人明事理。在家庭和社会事务中,多谋善断,以威服人,处于主导地位,年轻人心服口服;四是子女有权威。与老人一起居住的子女,孝敬老人又当家说了算,儿媳贤惠,夫唱妇随,即使儿媳有不同想法,也不得不屈从丈夫;五是婆媳融洽。婆婆撂平事,媳妇不挑事或者是媳妇撂平事,婆婆不挑事,家庭和睦。

供奉式。老人独居或与某一个子女合居,其他几个子女约订,定期向老人支付养老费用,养老费的支付形式或者是货币、或者是粮食。其中,居住在一起的子女只承担劳务义务,负责照料,可不承担均摊费用。具有四个基本特征:一是独居老人仍然具有独立生活能力,暂时不需要子女过多的帮助;二是老人仍然具有权威性,可以决定自己的居住方式,或独居或挑选某一个子女同其一起居住,指派其他子女以其他方式尽赡养义务;三是儿女维护老人意愿,愿意承担养老责任;四是由于独居或自选子女居住,合乎老少心愿,其家庭关系基本是和睦的。

守巢式。虽与子女合住,但子女长期外出打工经商或季节性外出,留下家务活以及孙子女上学,由老人照顾。人称“少的外出赚钱,老的在家种田,每逢佳节,你也思念,我也思念”。具有三个特征:一是虽合住,但人分离,感情沟通困难;二是老少心愿一致,为了发家致富,都不得不忍痛割爱做出牺牲;三是老人牵挂子女,子女无暇顾及老人,老人身心健康不良。

分灶式。未分家只分灶,居住一房或一院,由于与儿子或儿媳生活习性不同,自己做自己吃,自己的事自己处理,儿女照看老人,老人照看家和孩子,老人与子女的居住方式是典型的“一碗汤不凉”的距离。

轮养式。几个子女,由老人决定或几家议定,每一个子女负责供养一定时间,或一个月或半年不等,负责衣食住行,并规定出到时间的接送办法。肇州县农化村81岁的岳文江老两口,有四个儿子、一个女儿都已成家立业,有的还有了孙子女,生活的比较拮据,几个子女谁也没有提出不养老人,为了减轻靠一家养老的负担,也为了体现公平性,几个儿女共同商定,每家养老一个月,月后的最后一天交接班,小病谁家摊上谁家治,大病和死后的费用共同承担。

寡居式。双亲或单亲,风烛残年,虽有儿有女,一方面自己做主谁也不靠,那里都不去,自力更生,活到老,干到老;另一方面自己想靠靠不上,哪个儿女都不顺心如意,哪个儿女又都视老人为累赘,不肯增加负担。双亲或单亲老人坚持独居,靠分得的土地收入以及微薄的劳动能力度日,小病硬挺,大病再说。丧偶的老人再婚是家庭关系中的敏感话题,老人想再婚,子女以种种理由阻挠,一旦成婚又因生活习性,非亲生无法沟通的理由刁难后老。肇州县新福乡永安村现年71岁的齐学林老汉丧妻后,1995年又续一65岁老伴,夫妻互相照料,恩爱有加。随着年龄的增长,生活需要照料了,老夫妻直奔老汉居住在城里的三个儿子和一个女儿,指望给儿女们看家照顾孩子,又得到儿女们的就近照料。去了城里将近三个月时间,爹是亲爹,妈是后妈,虽然妈对爹好,但怎么看都不如自己早逝的亲妈,儿女们对自己的爹没说的,就是格格不入看不惯这后妈,三天两头挑弄是非与后妈口角,气得后妈老泪纵横,儿女们一面轮流做工作劝老爸离婚,一面在暗地里又托人给老爸介绍了一位50岁的对象,并威胁老爸不同意就搬回老家去。齐学林老汉无可奈何,在城里住不下去了,偕老伴又回到了农村老家,重新过上了艰难但气顺的农家生活。

二、 老龄农民以地养老方式

现阶段老龄农民与土地的依赖关系主要五种:

一是独居自种。带病勉强坚持劳动,其畜力及机械作业程度低,产出效益低,生活比较拮据艰难;

二是独居代种。自己单过,丧失劳动能力,由子女或亲属,帮助耕种收割,维持生活;

三是独居包种。丧失劳动能力,只能出租土地,靠租金支付生活零星费用,而养老却无从着落;

四是合居合种。几代人生活在一起,老年人还有一部分劳动能力,以年轻人的剩余劳力补充老年人的不足;

五是合居代种。虽然生活在一起,已经无劳动能力,以土地为资本,与子女生活一起,以子女经营土地所得养老。

土地是农民实现家庭养老的主要经济支柱,同城镇退休职工每月领取一定数额的养老金一样,老龄农民靠每年的土地收入,维系家庭关系,支撑着一年的日常生活和养老费用,他们一生冒着风险经营土地,活到老干到老,没有退休而言。

三、 解决老龄农民养老问题的对策思考

我国已经进入了老龄化社会,由此而带来的老有所养,尤其是占人口总数70%的农民养老问题日益突出,目前,广大农村地区尚未建立起一个完善的社会养老保障体系,社会养老保障还是空白,由于我们国家是未富先老型,解决农民养老问题不可能单纯依靠国家财力包下来,同时由于现阶段绝大多数农民生活并不富裕,单纯让农民自己出钱也不现实,解决的办法应从农业、农村和农民的实际出发,坚持“以家庭养老为主,社会养老为附”的方针,在加强农村社会尊老养老道德观念教育的同时,着重考虑巩固老龄农民的经济地位,提高政治地位。

具体办法是活化老龄农民手中的土地资源,在农民自愿的前提下,实行“以地换保”制度,即在土地30年承包期内,男年满60周岁或女满55周岁的,可向村集体经济申请,交回土地承包经营权,村民议事会讨论后,上报乡镇审核。参保办法是将30年承包期减去已经承包经营年限的剩余年限乘上该地区土地发包的平均价格,即为该农民本人出资参保金额,国家按该农民出资总额的一定比例予以匹配资金,共同为农民办理养老保险,存入农民个人帐户,由农民持卡按月领取养老金直至身故为止。对于男未到60周岁、女未到55周岁的,可在男满45周岁、女满40周岁时,提前15年实行“以地筹保”制度,按当地土地收益资金的一定比例逐年上缴养老金,国家匹配一定比例资金共同记入个人帐户,到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时,交回土地承包经营后,持卡到银行领取养老金。

实行“以地换保”和“以地筹保”的意义在于:

第一,有利于操作推广。一方面,广大农民劳动者超过了劳动年龄之后,已经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年老农民渴望享受同城镇职工一样的退休待遇;另一方面,这种制度建立在广大农村现有的土地资源基础上,“换保”农民不用掏现金,“筹保”农民少掏现金,易操作可推广。

第二,有利于土地的集中集约经营。零散分散的地块逐步集中后,可由村集体组织优先向种田大户发包,进行集中连片种植,重新优化整合生产要素,加速实现农业机械化现代化速度,大幅度提高农业生产规模效益。

第三,有利于提高农业生产的科技含量和产出效益。实践证明,提高农业生产的科技含量和产出效益,必须以提高农民的科技文化素质为基础,而年老农民群体在认识、文化和体力上和新一代青年农民相比,显然带有一定的局限性,如果将土地向科技户集中,可大幅度地提高单产效益。

第四,有利于减轻家庭养老负担。与农村老龄化同步进入高峰的是,人口流动进一步加速,大批农业青壮年人口向城镇或非农业转移,农村只剩一些妇女或老人(“3860”部队,即妇女和老人),空巢家庭增多。特别是实行计划生育以来,农村5221的家庭结构成为主流,5口人、2个老人、2个年轻人、1个孙子女,两个年轻人面临上养老的,下养小的局面,养老负担沉重,是农民致贫的重要原因。

第五,有利于发挥基层政权的凝聚作用。继农村免收提留统筹的改革之后,又免征农业税、粮食放开经营,新的形势下基层政权组织急需解放思想、更新观念、转变角色,尽快完成从管理型到服务型的转变,以人为本,围绕农民的生产、生活实际,开展纵深领域的服务,解决好生老病死问题,这对于增强基层政权凝聚力,体现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具有重要意义。

编辑信箱 ] [ 打印文章 ] [   ] [ 关闭窗口 ]
国内新闻24小时排行
国际新闻24小时排行
关于我们 | 法律顾问: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 | 刊登广告 | 联系方式 | 本站地图
版权所有 中国互联网新闻中心 电子邮件: webmaster@china.org.cn 电话: 86-10-683266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