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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留守儿童不能成被遗忘的群体
中国网 | 时间:2005 年08 月28 日 | 文章来源:信息日报

  农村留守儿童多达2000万,数字不可谓不惊人,不能不引起我们深思。表面上看,这是留守孩子家庭环节的缺失,实际上则是“三农”问题的另一种显象。 
 
  哪家父母不喜欢儿女绕膝?哪个孩子不渴望父母施爱?但是,农民在城镇务工时却不得不抛妻离子。原因自然简单,农民工在城里打工,只能扮演“外乡人”的角色,他们始终难以成为市民一族,因为壁垒森严的户籍制度横亘在面前,这是一道深不可测的鸿沟,只能仰望却无法跨越。尽管农民工为城市发展抛尽血汗,但因为始终无法洗刷农民身份的胎记,就永远不可能成为市民,更遑论把子女接到城里,享受天伦之乐。 
 
  留守儿童在农村无法接受优质教育,那就随同父母到城里接受教育吧。然而,这只是不切实际的笑谈。难道他们拒绝教育吗?不,是高额的教育费用使他们望而却步。多年以来,城乡分割的义务教育制度,断送了多少孩子的上学梦?又加剧了多少农民工子女留守农村?这无从统计,想必数字惊人。难怪学者宋林飞屡屡呼吁:建议城市教育部门把农民工子女的读书问题真正摆到议事日程上来,不能误人子弟,要对下一代负责。然而,呼吁何时才能成为现实,尚不得而知。 
 
  其实,我国农民自古具有安土观念,倘若在农村就能衣食无忧,他们自然不愿不背井离乡,因此就没有农村儿童留守现象。按照国务院研究室副主任李炳坤所说,农民收入存在三大特点:绝对额比较低;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过大;农民收入在地区之间很不平衡。试问,在这种情势下,农民又怎能安于固守农村?对此有识之士给出良策,要加快城镇化进程、调整农业结构和大力发展农村非农产业。但扬汤止沸不如釜底抽薪,根本之策还在于从法律上加以保障农民的权益。正如农民企业家孙大午建议,首先要出台《临时乡村法》,(允许)农民自主自愿地选择,自己愿意干什么就干什么,“现在如果只让农民种地,改变不了农民收入少的问题,改变不了农民穷的命运”。只有农民在农村收入有保障,他们的子女才不会饱受离散之苦。 
 
  2000万留守儿童不能成为盲区,否则贻患无穷,但改变这种现状不能“头疼医疼”,从解决“三农”问题中的顽症入手,才是真正的“釜底抽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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