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公安局否认取消暂住证 办证无歧视之意

昨天,针对北京有媒体报道称“北京拟取消暂住证”,市公安局人口管理处主管流动人口的副处长断然否认了这一说法。这位负责人解释说,国家和公安部有关暂住证的法律法规没有变化,因此目前北京市对此的管理只能是继续严格执行。

人口管理处副处长刘玉成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对“今年7月北京将取消暂住证”的说法感到奇怪。他表示,流动人口管理部门“近期内没有,也不可能有在北京市范围内取消暂住证的想法,对此将继续严格办理”。他说,北京市流动人口管理部门对暂住证的管理是按照1958年实施并一直沿用至今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执行的,公安部也曾在1985年出台了《城镇暂住人口管理暂行规定》,1995年公安部又公布了《暂住证申领办法》,去年公安部再次下文重申加强对暂住证的管理。这些上位法律法规中对有关暂住证管理的内容并没有做“取消暂住证”的变动,因此北京的有关管理工作也还继续严格执行。

刘玉成强调,北京市为外地来京人员办理的暂住证只是一个凭证,同时外地来京人员只需要凭原籍的身份证明就可以办理暂住证,不受任何限制,因此对外地来京人员办理暂住证并无任何歧视之意。(是兆新 卢国强)

专家:取消暂住证对外来人员不利

对“北京拟取消暂住证”的说法,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治安系治安基础理论教研室主任、户籍专家王太元明确表示,希望现时期取消暂住证是不合适的,因为“一旦取消暂住证将首先会对外来人员不利”。他解释说,目前外来人员在许多社会服务、社会管理中,仍需要以暂住证作为凭证,一旦公安机关取消暂住证,将会给外来人员带来极大的不便。有关部门应该考虑的首要问题不是是否取消暂住证,而是是否应该在各项社会服务、社会管理中不再依赖暂住证。

 

《京华时报》  2005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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