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人口的独生子女减学费 广西计生出新招

夫妻双方为农业人口的独生子女户,孩子在义务教育阶段可享受减收杂费20%。这是广西桂林市为进一步稳定低生育水平采取的一项措施。

记者日前从广西壮族自治区计生委了解到,广西人口已达到4890多万人,出生人口男女性别比为125.57,比全国的平均数116.86高出8.71,为了更好地健全和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广西部分地区已探索拿社会关注的教育做文章。

除夫妻双方为农业人口的独生子女户可减收杂费外,桂林市还规定夫妻双方为农业人口的双女户也可享受减收10%的杂费,家庭特别困难的优先纳入“两免一补”(免杂费、书费和生活补助)范围,在中考时可享受“加10分”的待遇。

南宁市永新区规定,在辖区范围内,学校要对处于义务教育阶段的独生子女在入园、入学方面优先照顾,对特困户的独生子女适当减免有关费用。辖区内,考上清华、北大的学生由城区教育基金会、希望工程、春蕾计划给予一次性奖励2000元,考上其他重点大学的学生由所在乡(镇)、村、社区给予奖励。(王勉)

 

新华网  2005年1月14日


 

版权所有 中国互联网新闻中心 电子邮件: webmaster @ china.org.cn 电话: 86-10-683266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