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农村五保户、特困户看病将获政府补助

陕西农村五保户、贫困户看病将获得政府补助。新近出台的《陕西省农村医疗救助暂行办法》规定,农村特困户对医疗费用负担难以承受,影响家庭基本生活时,政府可给予适当医疗救助。

据了解,陕西省规定的农村医疗救助对象是农村五保户、贫困户,也可是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符合条件的农村贫困农民。这项农村医疗救助办法规定,在已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地方,政府资助五保户缴纳个人应负担的筹资部分(每人每年不低于10元),参加当地合作医疗,享受合作医疗待遇,因患病经合作医疗补助后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全额补助;未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地方,农村五保户因病发生的费用由当地政府全额补助。

办法规定,在已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地区,政府资助农村贫困户缴纳个人应负担的全部或部分筹资,参加当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享受合作医疗待遇,因患大病经合作医疗补助后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过高,影响家庭基本生活的,再给予适当的医疗救助;在尚未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地方,对因患大病个人负担费用难以承担,影响家庭基本生活的,给予适当医疗救助,具体的救助标准由各县市区根据自身情况确定。(许祖华)

 

新华网  2004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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