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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首例黑社会性质组织受审 三名警察涉嫌当保护伞
中国网 | 时间:2006 年7 月12 日 | 文章来源:中新网

中新网7月12日电据《新京报》报道,昨日上午,被认为是北京市自新中国成立以来首例黑社会性质的组织———顺义区“二胡”黑势力团伙,在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开庭受审。

涉嫌充当“二胡”保护伞的3名警察已被另案处理。

34人被控涉案53起

顺六环停车服务公司法定代表人胡亚东与其弟胡亚风,因涉嫌建立黑社会性质组织,实施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等行为而受审。一同接受审讯的还有被认为是二人手下的32名成员,其中包括一名城管队长和一名律师。34人被控制造53起案件,涉及13种罪名。

起诉书长达24页1.5万字

据一位参加庭审的人员介绍,因为公诉方提起的起诉书长达24页1.5万字,公诉人宣读起诉书就用了2个多小时。昨日,法院仅就胡亚东所涉及的指控进行了调查,在随后的7天到9天时间里,法院将连续审理此案。

公诉方指控称,在1996年至2005年长达近十年的时间内,二胡兄弟组织手下成员先后实施故意伤害2起;非法买卖枪支、弹药1起、非法持有枪支2起;敲诈勒索20起;寻衅滋事14起;非法经营2起;伪造国家机关公文、印章1起;行贿1起;包庇1起、窝藏1起;帮助毁灭证据1起;赌博2起;非法拘禁1起。共计49起,团伙成员单独作案4起。

二胡可能获13种罪名

公诉机关调查认为,以二胡兄弟为核心的犯罪组织,在某些国家工作人员的庇护下,称霸一方,形成了一个人数众多,有明确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较为稳定的具有黑社会性质的犯罪组织。二人的行为已经构成了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除上述罪名,公诉机关在起诉书中另外提及的有关二胡兄弟和其团伙成员的罪名达12种,包括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非法经营罪、敲诈勒索罪等。

鉴于胡亚东和胡亚风是这个组织的组织者、领导者,公诉机关认为,二人还应当按照其所组织、领导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所犯的全部罪行被处罚。

如果罪名成立,胡亚东和胡亚风的罪名达13种之多。

据悉,该组织是北京去年打掉的217个恶势力犯罪团伙中的一个。其中较为猖獗的还有怀柔雷纳刚团伙、朝阳飞鹰帮。雷纳刚恶势力团伙已于5月26日被北京二中院判刑,主犯雷纳刚被判17年。 (陈俊杰 吴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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