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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公务员,还不了债就破产

    近日,香港公务员事务局局长王永平在书面答复特区立法会议员查询时透露:在过去5年时间里,申请破产的公务员人数飙升了53倍。消息公布之后,立即引起香港社会各界的关注。

    炒房地产惹了祸

    在许多人眼中,香港公务员的收入不仅稳定而且丰厚,福利待遇更是不用说了。但是,根据公务员事务局提供的数字,去年共有380名公务员申请破产,创5年来的新高。捧着“金饭碗”怎么会破产呢?据一位熟悉香港公务员情况的专家向记者分析,主要是他们投资房地产失败。

    据介绍,香港公务员在不妨碍公职的情况下,是允许进行私人投资的。90年代中期,香港股市、楼市气势如虹,仿佛只升不跌。当时不少公务员忍不住诱惑,纷纷“下海”捞快钱。炒楼不仅获利甚高,又不用像炒股那样要天天盯着,所以成为公务员投资的首选。

    但是,在1997年到1998年,亚洲金融风暴袭击香港,不仅股市泡沫破碎,楼市也大幅回落。有些公务员炒楼失败,不幸成为“房东”,还欠下银行一大笔债,个人或家庭的财务情况自然恶化。王永平也认为,经济不景气是公务员破产个案激增的主要原因。

    有从事房地产中介业务的朋友曾向记者介绍:有些投资者前一年买一套房要掏400多万港元,但到第二年想卖时开价300万也无人问津,个人资产至少缩水1/4。“负资产”一族开始出现有些人甚至已经资不抵债。因此,1998年和1999年两年,不论是香港整体的破产人数还是公务员的破产人数都显著上升:1998年,共有893名港人申请破产,其中有78名公务员;1999年总破产人数增加到3071人,申请破产的公务员人数也骤增至342人。而随着经济开始好转,去年香港申请破产人数的增幅已经明显收窄,但公务员申请破产的人数却有增无减,不能不令人关注。

    警员破产人数最多

    据介绍,公务员投资房地产时,多数是先成立一家有限公司,通过这家公司来进行投资,破产时受债务影响的也只是这家公司。但是,也有公务员因为决策失误,连累家庭,最后走上绝路。

    5月31日深夜,香港惩教署事务监督梅某在宿舍自杀身亡。据报道,梅某已在惩教署服务长达26年,还曾经主管一方事务,月薪高达7万到8万港元。为何轻生呢?警方调查发现,他早年曾先后买入8到10套商品房,但受到这几年楼价大跌影响,家庭财务状况已陷入困境。

    数据显示,香港警员队伍的破产情况比较严重。在众多政府部门中,警务处是去年申请破产个案最多的部门,共有92宗,占公务员破产个案总数的近1/4;其次是食物环境卫生署,为61宗;再次为惩教署、消防处和康乐及文化事务署,分别为41宗、28宗和23宗。

    除了投资失败之外,警员债台高筑的另一个重要原因是嗜赌。据一些老警察透露,有部分素质不高的警员沉迷赌博,戒之不绝。根据警方的统计,在1999年最少有177名警务人员因债务问题而向警队“求助”,其中有6名警务人员因欠下赌债而自杀,还有8人企图自杀。

    几个月前的一天下午,香港赤柱警署内突然传出一声枪响。大批警员们冲到警署3楼更衣室的阳台,发现高级警员何某在那里开枪自杀。事后调查发现,死者生前常去澳门赌钱,欠下了50万港元赌债,无力还债之下举枪自杀。

    警员欠债问题有所恶化,早已引起香港警队高层关注。警队“一哥”———香港警务处处长曾荫培早在“坐正”之前就曾下达命令,要求全力打击警队的赌博之风。警务处每年为此拨出200万港元,举办各种康乐文化活动,以避免警员沉迷赌场。

     《破产条例》有机可乘

    研究香港法律的专家分析,公务员申请破产个案人数明显增多,还与香港1998年新修订的《破产条例》有关。

    按照这一新《破产条例》的规定,申请破产者在4年后就可以解除破产令。也就是说,破产不是“终身枷锁”,破产者在4年后能够以无债之身重新再干一番事业。据这位专家介绍,这一规定原意是希望破产者生意失败后有机会东山再起,不至于万念俱灰。可惜,一些挥霍无度的人却以为拿到了“尚方宝剑”。

    这一条例是在1998年4月开始生效的,而破产人数也确实在这一年开始显著增加。因为一旦破产申请得到批准,那就有可能期待在4年后“无债一身轻”。

    政府强化监察措施

    对公务员来说,申请破产算不上不当行为,公务员的工作和工资也不会受影响。但是,公务员申请破产人数上升,还是会影响整个公务员队伍廉洁的形象。公务员事务局非常重视,采取措施以确保公务员不会因个人的经济困难而影响工作效率以及整体公务员队伍的操守。

    公务员事务局首先加强监察措施。根据香港公务员条例规定,任何公务员一旦无力偿还欠债或申请宣告破产,必须尽早向部门首长书面文件报告有关情况。有关部门接到报告后将密切监察该员工的工作表现及行为,并在管理上采取相应措施,不将该公务员安排在一些可能接触钱财或容易发生贪污行为的岗位,防止其利用非法途径,假公济私来解决个人困难。另外,有关部门也针对某些公务员,采取相应的辅导措施,减轻他们的心理压力。当这些人确实急需用钱时,有关当局会考虑预支他们的工资,或通过政府的福利基金借钱给他们,但是这些钱必须用于看病等指定用途。

    警队方面更是雷厉风行,市民在投考警队时必须申报其财政状况,警队高层还有权要求一些可能出现财政困难的警员申报其财政资料。

    香港公务员事务局发言人日前强调指出:“如果一个公务员因个人经济困难而影响自己工作的话,他将会受到行政处分。如果他因严重经济拮据而作出不当行为,将强制接受纪律教育,严重时还会被免职。”

    《环球时报》2001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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