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司法改革罪犯试行监外服刑

    一项重大的司法改革悄然在北京东城、房山、密云三个区试点进行,48名刑期过半、表现良好的罪犯走出监狱在社会上服刑。昨天,记者从北京司法局获悉,这项改革措施一旦成功,将向全市乃至全国推广。

    监外服刑,也称社会矫治。它可以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加强对服刑对象的监督管理和教育改造。这样不仅缓解了监狱压力、节约了改造成本。还为罪犯转变成健康人心态提供了有利平台。

    房山、东城、密云被纳入首批试点区。纳入试点的服刑人员必须是具有所在区户籍,给各级人民法院裁定的假释人员,经市监狱管理局批准的保外就医、监外试工、监外试读等监外执行、刑期过半、狱中表现良好的罪犯。这些监外服刑人员每天至少公益劳动1小时,不能随意走出户籍所在区,定期学习法律知识。其他生活时段和平常人拥有一样的权利。

    昨天,记者在密云采访发现,他们区的13名监外服刑人员,因为环境宽松,改造态度变得非常积极,其中一名女犯因为改造态度良好,所在居委会甚至要为她开理发店寻找店面。(谢德良)

    北京娱乐信报 2002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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