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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股权分置改革接近尾声 正面效应正逐渐显现
中国网 | 时间:2006 年7 月4 日 | 文章来源:新华网

根据沪深交易所最新统计,中国境内1300多家上市公司中,完成股权分置改革或进入股权分置改革程序的达到1092家。这表明,为期一年的股权分置改革已接近尾声。

据《上海证券报》统计,上述1092家公司市值合计34456.74亿元,占两市总市值的81.25%。

股权分置是指中国16年前成立股市之初,在制度设计时,为保持国有股东的控制权,规定上市公司约三分之一的股份可上市流通,即流通股,其余三分之二的股份暂不上市流通,即非流通股(国有股或法人股)。多年经验证明,股权分置影响了证券市场预期的稳定,使公司治理缺乏共同的利益基础,也不利于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深化,成为完善资本市场基础制度的一大障碍。

去年4月,经国务院批准,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启动股权分置改革。迄今为止,改革进展顺利,并可望于今年基本完成。

现行的股权分置改革通过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支付对价(补偿),即流通股股东每10股可获得3股的补偿,而非流通股股东则获得非流通股上市流通权。

业内人士认为,随着股改的顺利推进,改革的正面效应已经逐渐显现。改革一年来,特别是今年以来,中国股市大盘稳步上涨,投资者信心逐渐恢复,上证指数从去年6月的998点攀升至3日的1697点。

国投中鲁果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刘学义认为,改革的正面效应表现为:价格围绕价值波动的规则受到尊重,股市的投资价值得以提升;优化资源配置,逐渐恢复股市应有功能;改革破除了系列制度瓶颈,催生资本市场高效发展;中国股市半封闭状态逐步开放,资本市场将更加“国际化”。

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裁曹斌表示,改革使非流通股股东和流通股股东在公司治理上有了共同的利益基础。非流通股股东的利益关注点不仅仅在于资产净值的增减,也与广大流通股股东一样,开始关注二级市场的股价波动。现在上市公司的整体价值取向向市场看齐。公司不仅要回报大股东,还要回报所有的股东,这是一个重大变化。

刘学义认为,全流通的市场将对监管方式提出更高的全新要求。市场的各方面变化要求监管层采取措施,完善监管制度,提高监管水平和执法效率,以适应股改后出现的各种变化。(作者:侯丽军、江国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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