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新办6月5日举行新闻发布会,发表《中国的环境保护(1996-2005)》白皮书。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祝光耀在发布会上表示,中国政府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将此作为一项基本国策。自1996年至2005年的十年来,中国政府在大力推进经济发展的同时,采取了一系列重大环保措施。十年来,中国在经济快速增长的情况下,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加剧的趋势减缓。
一是不断健全和完善环境保护法制。国家颁布了环境影响评价法、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等环保法律。目前,已有9部环境保护法律、50多项行政法规和800多项环境标准,初步形成了环境法律体系。连续3年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专项行动,解决了一批危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
二是重点流域区域污染治理取得积极进展。开展了“三河”、“三湖”、“两区”、“一市”、“一海”、南水北调沿线、三峡库区及上游污染治理。结合产业结构调整,淘汰了一批浪费资源、污染严重的生产能力和企业;严格环境准入,对新(扩、改)建项目实行环境影响评价。城市和农村环境保护工作得到重视和加强。一些地区环境质量得到改善。
三是生态保护和建设不断加强。开展了大规模的退耕还林、还草和天然林保护等生态治理重大工程,启动了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建设工程,全国森林覆盖率达18.2%,荒漠化和沙化整体扩展的趋势得到初步抑制,自然保护区占陆地国土面积的15%。
四是环保投入不断加大。国债资金将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作为投资重点,带动了社会资金投入。十年来,污染防治投资逐年增加,2005年,达到2388亿元人民币,占GDP的比例达到1.31%。实行城市污水、垃圾处理收费政策,污染治理的市场化进程加快。
五是积极探索可持续发展的有效途径。9个省正在开展生态省建设,涌现出56个环境保护模范城市、6个生态市(县)、233个生态示范区等环境、经济、社会“共赢”的典型。同时,环境科技、宣传教育和信息公开得到加强,群众环境意识显著提高。2004年环保产业收入总额达到4572亿元人民币。
祝光耀说,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对资源和环境需求的增加,中国环保工作面临的压力将越来越大。为应对环境挑战,中国政府提出,未来五年在国内生产总值年均增长7.5%的同时,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要力争比“十五”末期减少10%,并作为必须完成的约束性指标。(成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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