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公布十大坑农案件  

    每年春耕备受伪劣化肥、种子、地膜、柴汽油等农用物资困扰的内蒙古农民,如今得到了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的强力保护,去年获得经济赔偿近百万元。这是自治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今天公布的消息。

    据自治区消协披露,去年内蒙古各地消协依法加大对农民合法权益的保护,依法处理了农民投诉的十大坑农案件。内蒙古商都县四台坊乡11位农民,去年春天从乡政府购买了来自河北省玉田县鸭鸿桥遵化水泵销售门市部的价值4.1万元的农作物地膜,覆盖一个月地膜就破裂了。商都县消费者协会接到农民的投诉后,与工商局联合行动千里打假,使受害的11位农民获得了8万多元的经济赔偿。

    去年3月,内蒙古白绒山羊种羊场64户农民,向鄂托克前旗种子站购买的“四单19号”玉米种子是假种子,致使2986亩玉米出苗率低、生育期长、黑粉病严重。去年9月29日,鄂托克前旗消费者协会接到农民们的投诉后,将鄂托克前旗种子公司推上法庭,为农民讨回12万元经济损失。

    内蒙古科左后旗兴农公司在春耕季节将53吨五氧二磷含量仅为1.12%(标准含量为12%)的假化肥出售给23户农民,使1390亩稻田水稻枯黄、不返青并出现局部死苗。农民们投诉到通辽市消协后,消费者协会与工商局联合行动,奔赴辽宁省辽阳市和金宝屯地区调查取证,假化肥现形,23户农民获得了6.5万元的赔偿。

    内蒙古自治区各级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对农民的维权行动,在全区农牧民中引起强烈反响。达拉特旗解放滩镇永兴五社农民孙果说,过去我们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了解不多,现在通过工商行政执法部门打假,消费者协会维权,我们村很多人开始自觉学习法律知识了。懂得了法律,我们就能够依法保护自已的合法权益。

    新华社2002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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