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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人大代表提议建立森林生态补偿机制
中国网 | 时间:2006 年2 月19 日 | 文章来源:新华网

新华网贵阳2月19日电 “如果不尽快建立森林生态补偿机制,林场或个人迫于生计,有可能导致盗伐林木乃至毁林复耕。”贵阳市人大代表孙绍林说。

正在召开的贵阳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孙绍林等20名代表向本届人代会提交了《关于制定〈贵阳市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条例〉的议案》。建议通过地方立法,建立起相对稳定且行之有效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的长效机制。

据记者了解,贵阳市有500多家集体林场以及相当数量的造林大户,依托于这些国有林场,形成了省会城市中少有的环城林带,为贵阳市生态环境的改善、城市形象的改观、城市品位的提升和改善人民群众的生存环境发挥了重要作用。

孙绍林代表认为,1998年国家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后,林场由过去主要靠采伐经营林木为主的生产经营模式转变为以培育森林资源为主的公益型管理模式,大部分森林被划为生态公益林。国营林场尽管有部分事业经费作为支撑,但要维持整个林场的正常运转仍然十分困难;集体林场以及许多个人借贷承包营造管护的林场,面临树木不准砍、投资收不回、债务无法还的状况,普遍陷入举步维艰的尴尬境地。

孙绍林说,目前,贵阳市实施天然林、退耕还林以及环城林带建设,并兑现了补偿,但国家规定的补偿期即将结束,一旦补偿终止,将可能出现管护缺失而导致盗伐林木甚至毁林复耕的局面。广大林场职工、林农、林权所有者和经营者为抚育、管护森林付出了心血,却得不到应有的回报和补偿,这有失公平。

针对此,代表们建议,通过地方立法,建立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的长效机制,一方面可以从体制上维护贵阳市森林生态环境建设成果和持续发展,另一方面,可以使生态公益林的林权所有者和经营者因国家实行禁伐政策所受的损失得到应有的合理补偿,从体制上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记者 周之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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