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爱的米老鼠一直是美国著名娱乐公司迪斯尼的标志性人物。但最近令该公司感到苦恼的是,可能在不久的近来,它将失去对米老鼠的专有版权。
日前,网络运营商埃里克·埃尔得向美最高法院提起诉讼,向美国版权法发起挑战。
根据美相关法律,图形设计者死后,美政府仍将对其给予50年至70年的版权保护。埃 尔得认为,此举有违美国宪法。
目前,最高法院已决定今年稍后就该案举行听证会。
分析师指出,如果埃尔得获胜,迪斯尼公司将在明年丧失对米老鼠的专有权。任何公司和个人都可利用米老鼠拍摄电影,甚至设立主题公园。
支持诉讼的美网络社区Berkman中心主席乔纳森称,它相信这将使迪斯尼面临巨大损失。“但我们需要这样做,结束垄断,给予公众更大的权利。”
中国新闻社 2002年0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