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编制变为行政编制,经费纳入财政全额预算
“十五”期间,陕西省咸阳市环保局围绕机构建设和队伍建设,稳妥推进市以下环保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取得明显成效。
环保机构建设得到加强。市编办批复为市局新增人事培训科、自然生态保护科、辐射环境监督管理科等3个内设机构;13个县(市、区)环保局机关事业编制全部规整为行政编制,所属环境监察机构和部分环境监测机构升格为副科级建制;为13个县(市、区)环保局派驻了纪检组;对市局7个科室、13个县(市、区)环保局、环境监察、环境监测机构和直属事业单位的领导班子进行全面调整,并在市环科所推行所长、副所长竞争上岗制度;经与市财政部门协调,环保机构经费全部纳入市级财政全额预算,市财政批准从每年所征排污费中拿出15%作为环保部门经费补助;2005年10月,组织对216名符合市级公务员过渡条件的干部进行考试,全部取得国家公务员资格。(冯永强 李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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