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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改民用 安全是第一
中国网 | 时间:2006 年2 月7 日 | 文章来源:中国环境报

●搬迁企业土地改民用存在污染隐患

●一些开发商未履行环评等环保手续

●土壤污染监管防治有薄弱环节

辽宁省铁岭市丽盾小区前不久处理的水污染事件,警示有关部门应尽快加强对土地污染的防治与环境监管。

丽盾小区的200多户居民在入住不到一年里,部分居民出现身体不适。随后,居民发现饮用的自来水有异味。获悉这一情况后,辽宁省疾病控制中心和省环保局等部门对饮用水检测得出结论:丽盾小区自备井水中的异味主要来自双环戎二烯、苯、甲苯、甲基噻吩4种挥发和半挥发性有机物。而且,污染点和污染原因均已确定,即与小区相邻的原造纸厂的苯池曾发生过泄漏并长期埋在地下,直到2003年这一地区动迁时才挖出,但地下水已被污染。铁岭市政府表示,将对造成此事件的相关单位及责任人依法处理。目前,纪检监察部门已介入调查。

这一事件已得到令人满意的处理。然而,值得反思的是,事件反映出在工业用地改为民用后,对环境状况和污染隐患的监管存在薄弱环节,由此埋下的隐患令人担忧。

据记者了解,目前城市中许多企业搬迁后留下的工业地多被用于民用房地产开发,而开发商几乎都没有履行环评手续。近年来,搬迁污染严重的工业企业几乎成了快速改善城市环境的良策之一。仅在“十五”期间,辽宁各城市就先后搬迁污染企业达480余家。这些企业搬迁后留下的工业用地多被用于建设民用住宅区。

早在去年,在由辽宁省环保局主持召开的辽宁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论证研讨会上,中科院院士孙铁珩就呼吁,要在一些工业用地改民用之前进行必要的监测和处理,以确保其改为民用时安全。他当时还建议沈阳冶炼厂破产后,环保部门应对其长期被污染的厂地进行监测并责成有关责任单位修复。

不仅是工业用地,对农业用地的污染调查与防治也亟待加强。

随着城市的不断扩大,一些农田被用于新城区建设,有些农田由于长期污灌而污染严重,还殃及到地下水,而新扩城区居民暂时喝的正是源自地下水的自来水。据有关部门检测,有些地区的水质较差,也相继发生过一些水污染事件。

辽宁省环保部门对农业用地的污染问题予以高度重视,并已对省内一些主要的污灌地区进行了调查。事实证明,有些严重污染的土地已不适合农业生产,但要消除污染却成难点,只好无奈地改为工业用地。

总之,无论是工业用地还是农业用地,在其改为他用(主要是民用)时,环保等相关部门应重视对其土壤及地下水的质量进行检测,对问题及时处理,确保是一块净土。(丁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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