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十五”期间辽宁省节约的能源价值达100亿元。辽宁省在5年间节约和少用的能源相当于减少排放80万吨二氧化硫和1500万吨二氧化碳。万元GDP取水量由2001年的247立方米下降到目前的196立方米,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提高了9个百分点,达到72%,污水处理率达到45%,日中水回用能力达到40万吨。
作为一个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建立和发展起来的老工业基地,我省传统工业比重大,工业技术和装备水平总体还比较落后,“高消耗、低效益、高排放”的生产状况,使辽宁省充分认识到节约能源、节约资源的重要性。近年来,辽宁省将资源开发和节约并举、把节约放在首位作为全省经济工作的一项基本方针,努力对冶金、石化、建材等重点领域的节能、节水技术进行改造,大力发展生态农业,推广北方农村能源建设模式。同时,还加强了发展循环经济的法制建设,明确了循环经济的发展方向。
辽宁省通过建设产业发展指导目录,把资源节约、资源综合利用和环境保护作为一个重要原则加以考虑,对符合目录的产业、产品,在财政上以贴息方式给予扶持,提高了企业节约资源的积极性。
辽宁省还建立了全省远程取水控制系统和循环经济统计信息系统,对辽宁省1000多户重点用能、用水企业及40多种产品进行调度。在国外非常流行的能源合同管理、电力需求侧管理等模式在辽宁省也得到了大力推行。
目前,在辽宁,一个由政府调控、市场主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的节约型社会正在逐步形成,在农村节能、工业节能、建筑节能等方面处于全国领先地位。据了解,辽宁省近两年在节能方面共开发100多项循环经济先进技术,产业化进程提速很快。(唐成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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