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将开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治理

2005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联合相关部门开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专项治理,对严重违法发布广告的企业予以曝光,对电视、报刊发布广告情况定期向社会公布,对违法发布广告的企业、广告中介机构和新闻媒体作出严肃处理。

这是记者20日从全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会议上了解到的。

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专项治理的重点是:处方药在大众媒体发布广告,未经审批擅自发布药品、医疗器械广告,擅自篡改广告审批内容,夸大药品、医疗器械功能主治,以专家、医生、患者等形象宣传疗效,以“最新、最优”等绝对化的语言夸大疗效,篡改或使用过期广告批准文号,以及对保健食品宣传药用功能等违法行为。近年来,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屡禁不止,违法发布率居高不下,群众对这种欺诈行为反映强烈。来自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数据显示,2004年6月至11月,部分报纸药品广告违法发布率竟然高达95%。2004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加大了对重点媒介发布药品、医疗器械广告监测检查力度,截至2004年11月底,共公告批评违法药品广告8369个,移送工商查处的违法广告11913份。(张晓松 高文隽)

 

新华网  2005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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