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彭山县八成农民看病可“报销”

记者日前从四川省彭山县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获悉,目前这个县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达21万多人,占全县农业人口的85.7%。从2003年5月至2004年12月,全县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享受医疗报销的共计10万多人次,报销总金额达546万元;其中报销金额在千元以上的有351人次,最多者达2万多元。

早在1998年,彭山县就先后在5个乡镇开展了以“保大病、保住院”为主的传统农村合作医疗试点。但由于传统的办法政府投入少、保障水平低、受益面窄等原因,农民参保的积极性不高,运转难以为继。2003年,彭山县被列为四川省首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试点县后,将参合农户所缴资金全部记入《家庭账户》,用于支付家庭成员门诊医药费用;各级财政资助资金用于补偿参合农民住院医药费用和常规健康体检费用。他们合理确定补偿范围和标准,把参合农民住院期间所发生的化验费、辅助检查费、手术费、基本床位费、药品费等纳入补偿范围,实行按比例补偿。参合农民在县内就医的,可自主选择医疗机构和医生,不需要办理转诊转院手续,并可按照各自的就医习惯,到周边乡镇和县外就医;同时,简化了报销手续。对于自愿参合的特困户和计划生育困难户,由县民政、计生部门代为缴纳参合资金,两年来共代缴参合资金17.5万元。对于长期患病的群众,则适当提高其门诊和住院费用的报销比例。

广大农民认为,一年缴纳10元钱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惠又方便。目前,彭山县参加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逐年增加。(姚永亮)

 

新华网  2005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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