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居民宣传宪法抵制拆迁 被官员指为因私损公

4月26日上午,河南省开封市的38户居民,以宣传《宪法》的方式抵制政府对其房屋的拆迁。对此,开封市龙亭区区长张国斌说,不能因公损私,也不能因私损公。现在坚持不拆的,都是在补偿标准之外提出过高要求的居民。

这38户居民在位于龙亭区的一大片正在拆迁中的断壁残垣前,摆出一条写着“捍卫宪法”的红条幅、一块贴着报刊文章的展板、一台录音机和两只大音箱,宣传《宪法》中关于私有财产保护的内容。

据当事人之一、67岁的居民李方平介绍,去年5月,开封市国土资源局对8宗国有土地挂牌出让,他的房屋所在的地段位列其中,规划用途为“商业、住宅”。今年3月16日,开封市国土局贴出公告,要求拆迁范围内的居民在4月6日前完成搬迁。此后,许多居民纷纷搬迁。但李方平的房子是3年前刚盖的,位置好、房子新,他不想搬。他认为,拆迁人给他的每平方米1170元的补偿标准,远远低于房屋的实际价值。

李方平说:“3年前,政府批准我在这里盖住宅房,把土地70年的使用权给了我。去年政府未经我同意,又把土地使用权卖给了别人,应是单方违约。我的房屋三证俱全,是我的私有财产,可政府说拆就拆,给的补偿还是他们单方定价,我觉得不合理。”

为了房子不被拆,李方平和其他不愿拆迁的居民把《宪法》的有关内容做成红牌子挂在门前。4月26日上午,又扯起条幅,摆起《宪法》宣传台。

4月27日下午,开封市龙亭区区长张国斌说,李方平家所处的地段,是开封市旅游景点集中的地区。政府对其挂牌拍卖,目的是彻底整治,提升城市品位。张国斌还说,拆迁人给出的补偿标准在河南省内是比较高的,均价每平方米1100多元。因此,众多被拆迁户比较配合,1340户中只剩30几户没拆。

对于居民以宣传宪法的方式抵制拆迁的行为,张国斌说:“这表明群众的民主意识在增强,运用法律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觉悟在提高。”但他同时说,“房屋是一种特殊的私有财产。因为它建在国家所有的土地上,我们要平衡个人利益和国家公共利益之间的关系,不能因公损私,也不能因私损公。现在坚持不拆的,都是在补偿标准之外提出过高要求的居民。”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蔡定剑认为,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受宪法保护等条款已写入《宪法》,目前应当根据修改后的《宪法》,尽快制定和完善相关法律,使《宪法》原则得到落实。(韩俊杰)

中国青年报2004年0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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