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实行再就业责任追究 领导工作不力将被降职

今后,凡是在就业再就业工作中工作不力,致使就业再就业工作没有落实的政府官员将难保“乌纱帽”。安徽省政府办公厅日前以政府令的形式下达通知,在我省的就业再就业工作中实行责任追究制,确保我省的就业再就业工作落到实处。

通知规定,对于没有将就业再就业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或没有认真执行、贯彻国家和省就业再就业政策,致使就业再就业政策不落实的;对就业再就业工作组织领导不力,对存在的突出问题不及时研究解决,造成严重后果的;不按规定向上一级党委、政府报告就业再就业工作情况的,将给予其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党内警告、严重警告、行政记过至降级处分。(记者孙超)

安徽商报2003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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