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出台七项优惠政策鼓励大学生服务西部

    黑龙江省有关部门日前出台七项优惠政策,支持大学生去西部服务。

    据团省委有关人员介绍,这几项政策是团省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事厅结合黑龙江省实际情况制定的。

    去西部的大学生在服务期间,除享受国家规定的生活补贴,包括交通补贴和人身意外伤害、住院医疗保险外,各高校可给予一次性适当补贴;在符合基本条件的情况下,可优先评为省优秀毕业生,学校给予一定奖励;在符合免试直升研究生基本条件的情况下,可优先考虑,保留学籍,待服务期满后,回校攻读研究生学位;表现特别优秀的将推荐参加全省青年“五四”奖章、省杰出青年志愿者等评选;借贷国家助学贷款的特困学生,高校可考虑给予奖励助息,并帮助其办理延期还贷的手续;对于欠缴学费的优秀特困毕业生志愿者,高校可适当减缓其缴纳学费;各高校还将关注志愿者在西部期间的工作和生活,要派专人与他们保持密切联系,跟踪他们在西部服务期间的工作、生活和思想状况,进行及时和必要的帮助与指导。(记者王茜)

    新华网 2003-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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