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规范新闻发布制度 局以上单位设新闻发言人

    记者昨天从海淀区政府获悉,区委区政府确定副区长于军为海淀区新闻发言人,并将在本周四举行的有关降低土地投资门槛的新闻发布会上与媒体见面。同时记者在3月12日北京市人事局的新闻发布会上也注意到,该局的副局长以新闻发言人的身份向媒体发布信息。

    根据今年1月9日北京市委市政府关于转发《市委宣传部关于在各部委办局、各区县设立新闻发言人规范新闻发布制度的意见》的通知要求,北京市各政府系列的局级以上单位都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设立一名主要负责同志或一位局职领导担任新闻发言人,要求此人具备相当的政治和理论素养,熟悉大政方针,了解本地区、本部门工作动态和业务,具有相当的文字和语言表达能力。对重大新闻由新闻发言人在新闻发布会上进行统一对外发布。同时设立新闻办和一位新闻联络人,协助新闻发言人处理实务性工作。

    据了解,目前各区县的新闻发言人基本上都已确定,今后区内重大新闻的发布都将以新闻发言人面对媒体。据了解,宣武区的新闻发言人是该区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阎满成。海淀区本周四的新闻发布会将是各区县中首次亮相新闻发言人的发布会,该区新闻发言人、副区长于军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新闻发言人制度是遵循国际惯例和新闻规律的大胆尝试,我们非常支持。海淀区今后每月至少以区委区政府名义召开一次新闻发布会,对区内重大新闻集中进行宣传。这样将有利于招商引资,同时加强了政府与群众的沟通,也可保证给群众充分的知情权,对海淀区的发展非常有利。”(张红晋)

    京华时报 2003-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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