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出台再就业优惠政策  

    日前,珠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地税局、工商局、民政局等11个单位联合制定的《关于扶持促进失业职工再就业的若干意见》正式出台,以推动珠海市的再就业工作。

    《意见》在税费、劳动保障、工商、住房等方面对失业职工在就业、贷款等方面予以一定程度的优先权,并对解决失业职工就业的企业给予一定的优惠和奖励,鼓励相关部门、单位大力发展社区服务业,以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要求建立促进再就业的专项基金,扶持失业职工再就业,对凡是招用特困和年龄偏大失业职工的用人单位,根据合同年限由市或区的再就业资金中给予经济补贴,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每招用1人补贴5000元。

    南方网 2002-03-25

    

    









版权所有 中国互联网新闻中心 电子邮件: webmaster @ china.org.cn 电话: 86-10-683266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