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可能即将开始第二轮出售国企股份浪潮

    美国《华尔街日报》5月12日的一篇报道称,中国可能即将开始第二轮出售国有企业股份的浪潮。但是,虽然这种传言源于并购活动的升温,但它可能像上个世纪九十年代末期的第一轮浪潮那样,主要是对国内投资者有利。

    报道称,中国地方政府机构拥有中国约174000个国有企业中的绝大部分,虽然从全球标准来看,大部分公司规模很小,但他们的资产总和价值约5,000亿美元。

    尽管地方政府曾经仅仅是这些企业(所有权归中央政府)的管理者,但根据去年宣布的一项政策,地方政府的相关机构拥有对这些资产的全部股东权利,因此有权对其进行处置。并且,中国中央政府已经宣布,将在很大程度上允许地方政府按照他们认为合适的方法处理这些资产。

    报道称,中国政府还撤销了一个旨在监督全国数百家国有企业的机构,并设立了一个新的机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资委),负责中国约190家最大的国有企业。报道援引中国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的学者张文魁(音)的话说,国资委正在起草关于处理国有企业股权问题的法规。这些法规可能包括要求出售行为公开和具有竞争性的条款。这些法规还将使处理过程具有一定的透明度,这一点是受欢迎的。然而,报道指出,中国的出售国企股份将不同于任何其他地方,包括上个世纪九十年代捷克斯洛伐克和波兰的经验,而将是有中国特色的。

    该报道还回顾了中国上一次出售国有企业股份的浪潮。在九十年代,数万个小型国有企业被出售或关闭。估计从国有企业名单中消失的公司有40%到50%出售给了公司的员工或管理者。这体现了中国欲保全员工饭碗和管理者权利的想法。但是员工往往会阻止解雇和提高效率所必需的其他措施;同时,也存在管理者一旦成为所有者,就会产生产生腐败的危险。

    报道认为,中国的第二轮出售国有企业股份浪潮将以不同的方式形成和发展,类似于匈牙利和爱沙尼亚,焦点集中在将所有权出售给公司外部的投资者。出售活动已经开始,在4月初,江苏省政府为数百名国内外管理人士和投资银行家举行了一次展销会,以吸引他们对近300家国有企业的兴趣;陕西省副省长陈德铭(音)希望将该省80%的大型国有企业(约1000家)的股权出售给外部投资者。

    中国网2003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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