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人没事“偷”着乐  

     前不久,好莱坞影星薇诺娜·瑞德因涉嫌在一家豪华商店偷窃而被拘留。薇诺娜·瑞德曾因扮演《小妇人》和《纯真年代》两部电影的女主角而获奥斯卡提名。按常人想法,她这样的名人不缺钱,犯不着去“偷”——其实,薇诺娜式的偷盗在美国并不少见,对他们来说,“偷”的是心跳!

    据美国一家零售安全检查公司的统计调查,美国商店每年因盗窃而造成的损失高达130亿美元!该公司称,随着美国经济不景气,商店营业员减少,这样的案例每年还将增加10亿美元的损失。然而,被偷的东西并不值钱,无非是些口红、电池、泳装、DVD光盘、妇女内衣和纪念品之类的小东西!“商店行窃”是19世纪末大规模商品销售的产物,它应该算是一种现代犯罪。纽约巴纳德大学文化史学家利萨·蒂尔斯顿说:“消费文化操纵着购物者,削弱着他们对诱惑的抵抗能力。”在商店特别是超市,到处堆放着暖手筒、口红、糖果、钢笔等,很方便拿且远在店员看不到的地方——即使很受人尊敬的家庭主妇们也往往也难以抵挡诱惑。专家指出,到目前为止,商店行窃者大部分是习惯性偷窃,他们患有一种叫做中毒性强制中枢紊乱,而另一部分则是职业行窃者和寻求刺激者,“拿走这‘免费’的东西时,心就‘咚咚’地跳,但一想到自己的袋里装了一大包东西,而且将来还能得到更多,那种兴奋劲就甭提了。”

    据调查,大多商店偷窃者是“业余”的,不指望因此“发家致富”,他们的行为动机是多方面的,除了“免费”消费一把外,更多的是寻求“刺激”和“心跳”的感觉,也有的是因为工作不顺,心情不好,夫妻生活不美满等,来拿这档子事发泄。

     《青年参考》 2002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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