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旅游局首次允许旅行社收授佣金

     国家旅游局日前公布整顿规范旅游市场重大措施,宣布在中国首次建立公开合法的佣金收授制度,允许旅行社收取佣金,并纳入税务财务管理。

    报道说,但是导游个人不允许收佣金,旅行社必须与聘用的导游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劳动报酬和返回佣金比例,并纳入企业核算体系内规范管理。同时,严厉查处私拿私受回扣问题。(孙玉波)

    《经济参考报》 2002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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