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10个欧盟新成员国 欧洲游日程可能要后延

昨天,记者从国家旅游局和欧盟委员会驻华代表团了解到,5月1日,欧盟10个新的成员国正式成为中国公民的旅游目的地国。由于有10个新国家的加入要履行相关程序,旅行社等待国家旅游局下发组团通知的日子将后延。

据国家旅游局外事管理处有关负责人介绍,5月1日起,欧盟10个新的成员国也拥有了“中国公民旅游目的地国”地位,其中匈牙利和马耳他在2003年就已先期获得目的地国地位。国家旅游局届时极可能将整体通知欧盟10个新成员国与之前12个欧盟国家成为中国公民的旅游目的地,而不是先批12国,再批另10国。因此,不排除欧洲游日程表再向后延的可能。

欧盟委员会驻华代表团的李明霞介绍,中国游客可凭“申根签证”在欧盟12个申根国家内畅游无阻,而10个新成员国对游客仍将分别签发本国签证。

对于欧洲22国将可能整体被通知组团的消息,旅行社人士认为这其实并非利好。神舟国旅出境部徐冰表示,如果欧盟12国要同另外10国一起整体获批,欧洲游的日程恐怕又将往后延很多日子,旅行社原来开拓欧洲游市场的计划也会受到冲击。据了解,10个新成员国采取的都是分别签证的方式,10个国家将分别把地接社名单和签证细则跟国家旅游局确定和交换,加上欧洲游一般是连线游,各个国的签证政策要相互协调,无疑又是一项庞大的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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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2月12日,中国国家旅游局与欧盟签订协议,将德国、法国、西班牙、葡萄牙、奥地利、荷兰、比利时、卢森堡、希腊、意大利、瑞典和芬兰等12个欧盟国家一起开放为中国公民旅游目的地。2004年5月1日,波兰、匈牙利、捷克、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爱沙尼亚、立陶宛、拉脱维亚、马耳他和塞浦路斯成为欧盟的正式成员,因此也正式成为中国公民的旅游目的地国。(杨珺)

《京华时报》2004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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