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研究首先要服务于国家目标

将科学研究与国家目标联系起来,是近代人们对科学作用和功能的认识不断深化的结果。目前,在推动科学研究服务于国家目标方面,许多国家都已形成了基本一致的相关政策。对于我国来说,强调科学研究首先服务于国家目标,是适应现代科学发展规律、符合我国基本国情的必然要求。

科学研究服务于国家目标,这是当今世界许多国家共同的政策取向。现代科学技术发展往往是社会需求拉动的结果。恩格斯曾经指出:“社会上一旦有技术上的需要,则这种需要就会比十所大学更能把科学推向前进”。进入20世纪,伴随新技术变革和知识经济大潮的到来,以社会需求和国家目标为导向制定科研计划,更是成为各国发展科学技术的主要指导原则。比如,美国1993年发布的科技政策报告《新时代的国家目标》就曾明确提出:“选择领导领域的决策应当以国家目标和研究领域外的其他准则为基础”;1994年发布的科技政策报告《科学与国家利益》,更是把“增进基础研究与国家目标之间的联系”列为科学政策的五个目标之一,强调“美国对基础研究的投资必须与我们的国家目标相适应”。我国历来也十分重视科学研究与国家目标的结合,199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强科学技术进步的决定》明确提出,“基础性研究要把国家目标放在重要位置”,把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动力作为中心任务,重点解决未来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础理论和技术问题,创立新的技术和方法。

科学研究服务于国家目标,这是由科学的基本功能决定了的。今天,科学研究越来越走在技术和生产的前面,而且为技术生产的发展开辟了各种可能途径。一项重大的科学研究成果,往往能够极大地推动人类思想进步,也往往能够引发技术革命和产业革命。科学研究本身关系国家科技进步水平,进而关系到国家根本利益。因此,加强和发展科学研究,是一个国家提升创新能力、积累智力资本的重要途径,也是一个国家跻身于世界科技强国的必要条件。正是基于这一态势,许多国家都致力于组织和运用科学力量,解决自身所面临的重大问题。即使在人类基因组、全球变化等国际大科学工程中,也无不体现着各国自身的国家利益。目前我国经济社会已进入到一个重要历史转折时期,在人口、资源、环境等许多方面都面临着重大约束,迫切需要首先从科学上解决问题。这是我国全体科学工作者的责任,也是中国科学发展的使命。

科学研究服务于国家目标,还是由科学自身的发展趋势决定了的。科学研究本身具有探索性、长期性和产出的公共性等特征。作为人类认识自然现象和自然规律的系统性、创造性的活动,科学研究的重大突破通常需要经历长期的探索和积累。因此,投资科学研究通常是对未来的投资,是需要经历较长时间才能取得回报的战略性投资。随着科学研究规模的不断扩大,研究成本不断提高,既难以依赖科学家个人或社会捐助的传统方式支持其发展,也难以依靠市场机制使企业成为科学研究投入的主要力量。这就决定了在通过一系列政策工具引导企业等社会各方积极投入科学研究的同时,政府必然要成为科学研究的投资主体。要求科学研究服务于国家利益,回报于整个社会,这是政府大规模投资科学的必然逻辑。我国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更加需要强调国家目标对科学研究的指导作用,把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科学问题列为优先任务。

科学研究服务于国家目标,这与强调科学自由探索并不是对立的。著名科学家周光召对科学研究的不同实施方式作了形象的比喻,认为科学研究“面对未知的领域,如同作战一样,如果说小科学项目是小的侦察部队,大科学项目则是打攻坚战”。“小科学”指科学家个人或小的研究队伍进行探索性、前瞻性的研究,“小科学”对新兴的科学领域常常起到开路的作用,很多重大的发现也是源于科学家的自由探索。

但是,当一个科学领域已经达到一定的成熟度以后,会出现若干有重大科学意义或应用价值的目标和方向,需要大规模的投资和大批科学家参与方能完成,也需要将科学研究和应用开发有机地结合起来,这时,客观上就产生了组织大科学项目的需要。“小科学”强调兴趣驱动、学科导向、前瞻性、个人和竞争,大科学强调任务驱动,目标导向、预见性、团队和协同。但这并不意味着“小科学”没有应用目标和国家目标,也不意味着大科学排斥科学家的自由探索。事实上,“小科学”的发现往往会成为大科学的基础,“大科学”中同样会展现许多未知的新现象。如核武器的研制过程,就促进了核结构、核化学和核能谱学、流体力学和爆炸力学、高能量密度物理等学科的发展。因此,“小科学”和“大科学”是针对不同类型科学研究的不同组织方式,它们之间不是对立的关系,也没有截然的界限。从科学研究的特点出发,两者都需要充分发挥科学家的首创精神,需要为科学家提供自由探索的条件和空间。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大好局面,为科学家在科学探索伟大事业中充分施展才华提供了广阔舞台。科学事业的繁荣也必将为国家强盛和民族的伟大复兴作出更大的贡献。(本报评论员)

《科技日报》 2005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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