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是NBA的MVP?

    谁最有价值?

    先说一个命题:一名年迈的农民跌入一座粪池,生命危在旦夕。这时,一名年轻的大学生路过此地,如果大学生跳入粪池救人,那么他将面临有毒的沼气的侵害,生命同样受到威协。大学生该怎么办?答案选择:一、救;二、不救。

    这是发生在上世纪八十年代一个真实的故事。大学生张华选择了前者,他奋然跳入粪池,将老农民救起,自己却献出了宝贵的生命。于是,一场全国性的大争论由此展开:一个大学生救一个老农民究竟值不值得?有人说不值,因为从个人的角度上看,一个有知识有文化的风华正茂的大学生的价值要远远大于一个目不识丁、年迈体衰的农民的价值,用一个大学生的生命去换一个老农民的生命,是得不偿失,弊大于利。但更多的人认为,一个人的价值首先应该表现在其为社会贡献和创造的功德的价值上。大学生舍身救人,不仅仅是挽救了一个个体生命,同时更是一种向社会弘扬正气和美德的行为,是其社会价值的最大体现,所以,这种行为是值得充分肯定和大力提倡的。

    罗曼.罗兰说:一个人的价值与其为社会做出贡献和创造财富的大小成正比。也就是说,个人所得的利益和成就并不代表其价值,只有当一个人将其个人所有转化为社会功益的时候,才真正具有价值。为社会造福和谋利越多,其价值越大。比如说一个靠坑蒙拐骗、暴敛横财的人,即使他为自己积累亿万财富,对于社会而言也是毫无价值。而一个乐善好施、乐于助人的人,即使他家徒四壁身无分文,也会赢得人们的拥戴和尊敬,因为他是一个对社会有价值的人。

    所以,衡量一个人的价值,首先要看他为社会和集体做出多少贡献,而不是他个人取得多大成就和获得多少利益。这一价值观在各个领域都应当是一个通行的准则,包括体育竞技运动。MVP,在篮球运动里是“最有价值球员”的意思。什么才是“最有价值”呢?在NBA并没有一个明确的界定。也许很多人认为在NBA谁个人平均得分最多,或者得到的“两双”最多,或者获得每周最佳球员次数最多等等,谁就最有价值。如果以这样的标准来衡量,MVP评选就简单多了,只要在“得分王”麦蒂、“两双王”加内特、“每周最佳王”科比三人之间选就行了。但是,这种以个人的表现作为价值衡量的标准,显然是一种认识上的偏差和误区。 

    评判一名球员是否有价值,不仅仅要看其个人的表现和成就,更要看其为球队这个集体所做出的贡献和创造的价值,而这种价值往往是通过球队的比赛成绩来表现的。也就是说,“个人的表现+球队的成绩”才是衡量其价值的客观尺度和综合标准。因此,MVP必须具备三个条件:一、其能力超众,是球队中的核心或领袖;二、具有突出的表现和稳定的发挥;三、其效力的球队在常规赛中成绩优秀,排名靠前。从这三个条件看美国媒体列出的MVP十大候选人:科比、奥尼尔、麦蒂、加内特、邓肯、艾弗森、基德、诺维茨基、小奥尼尔和韦伯,其中至少前四人就不具备最有价值的条件,因为他们所效力的球队战绩不佳,排名靠后,虽然他们个人有着突出的成就,但他们却不能为球队整体创造同样突出的成就,他们只不过是“个人英雄”,他们的辉煌和荣耀与球队无关。从这方面看他们就不能说是“最有价值”。

    一个“穷庙里”的“富方丈”,你能说他是一个好方丈吗?一个杀敌无数却屡战屡败的将军,你能说他是一个好将军吗?

    所以,我个人认为,MVP的评选范围应该限定在东西部赛区排位前4名的球队中,我看好诺维茨基、基德和韦伯,因为他们个人的辉煌和荣誉是建立在球队整体的辉煌和荣誉之上的,他们才是当之无愧的“最有价值”。

    天涯网文 2003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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