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鸣塘:吴敬梓的《诗说》与《儒林外史》

    吴敬梓著有《诗说》这一说法,以前虽无直接的版本依据,但早有定评,多方面间接的材料证明了这一点。《儒林外史》第三十四回,迟衡山对杜少卿道:“前日承见赐《诗说》,极其佩服;但吾兄说诗大旨,可好请教一二?”这是《儒林外史》首次径直点明杜少卿著有《诗说》之处,而杜少卿正是吴敬梓本人的创作原型。到第四十九回,此事再次被提及。当不学无术而又趾高气扬的高翰林自称“专经是《毛诗》”时,杜少卿的朋友武书便道:“提起《毛诗》两字,越发可笑了。……四五年前,天长杜少卿先生纂了一部《诗说》,引了些汉儒的说话,朋友们就都当做新闻。可见学问这两个字,如今是不必讲的了!”

    治《诗》,是全椒吴氏世代相传的学问,吴敬梓的高祖吴沛著有《诗经心解》,曾祖辈中吴国鼎有《诗经讲义》,吴国缙有《诗韵正》,可谓家学渊源。而《诗说》正是吴敬梓多年来研究《诗经》的成果。在吴敬梓的生前身后,他的亲戚朋友们指出他著有《诗说》而且现在见之于记载的约有六、七处,最有代表性的是与他“情好甚笃”的程晋芳所写的《文木先生传》中的一段:“(先生)所著有《文木山房集》、《诗说》若干卷;又仿唐人小说为《儒林外史》五十卷,穷极士人情态,人争传写之。”上个世纪一二十年代,胡适曾大力搜求吴敬梓的佚著,他在《重印〈文木山房集〉序》中说:“我是最敬重吴先生的,常常想搜求他的遗著,常常痴想他的诗文集也许有别本保存在世间。”但他只访得了四卷本的《文木山房集》,于是慨叹道:“《诗说》七卷,没有刻本,大概是不可得见的了。”鲁迅所著《中国小说史略》以及建国以后出版的有关辞书和资料汇编,凡是谈到《诗说》,也都对它“惜已散佚”表示了惋叹的心情,直到《复旦大学学报》1999年第5期发表了周兴陆《吴敬梓〈诗说〉劫后复存》一文,人们才知道,这本著述正静静地躺在上海图书馆的书库中。但不知何因,该佚著的发现尚未引起众多研究者的关注,其实,这是一部反映吴氏创作思想和经学思想的重要著作,本文拟就《诗说》和《儒林外史》的关系作一简要论述。

    一

    

    《文木山房诗说》全书共有短论四十三篇,总计约一万零二百余字,长短不一,最长的一篇九百余字,最短者不过八十字,吴敬梓充分发挥了他的文字才能,在有限的篇幅中表达了他丰富的思想,其中有不少思想都可以和《儒林外史》相印证。《儒林外史》第三十四回:(杜少卿道:)“即如《凯风》一篇,说七子之母想再嫁,我心里不安。古人二十而嫁,养到第七个儿子,又长大了,那母亲也该有五十多岁,哪有想嫁之礼!所谓‘不安其室’者,不过因衣服饮食不称心,在家吵闹,七子所以自认不是。这话前人不曾说过。”迟衡山点头道:“有理。”

    《诗说》第十六篇《七子之母》:

    (诗小序云)“卫之淫风流行,虽有七子之母,犹不能安其室,故美七子能尽孝道以慰其母心,而成其志,作《凯风》之诗。”孟子曰:“《凯风》,亲之过小者也。”如因淫风流行,背其死夫、弃其生子而思再嫁,谓之过小可乎?窃意“不安其室”云者,或因饮食兴居稍不快意,年老妇人未免嚣凌诟谇。七子故痛自刻责:不能善其孝养以慰母耳。未必因思再嫁也。古者女子二十而嫁,已生七子,三年乳哺,至第七子成立之时,母年殆将五十,岂有半百老媪而欲执箕帚为新妇者哉?读孝子之诗而诬孝子之母,予心有不忍焉,故立此说以俟后之君子。《邶风·凯风》为《诗经》中的名篇,现在一般都认为是一首儿子颂母并自责的诗,据笔者考证,这个观点最早即见于吴敬梓的《诗说》。此前,一般都认为这是儿子劝母不要再嫁之诗,这个说法源于《毛诗序》,此后郑玄的《笺》也顺着诗序的意思说:“不安其室,欲去嫁也。成其志者,或言孝子自责之意。”朱熹承《诗序》、《郑笺》之说,云:“卫之淫风流行,虽有七子之母,犹不能安其室,故其子作此诗。”又云:“母以淫风流行,不能自守,而诸子自责,但以不能事母,使母劳苦为词。”(见《诗集传》)吴敬梓一反近两千年的陈说,认为这是儿子感激母亲哺育反躬自责的诗,自后,魏源的《诗古微》才说此诗是“颂母德,比劬劳”,王先谦的《诗三家义集疏》才说“《序》‘美孝子’,自是大师相传古谊,‘淫风流行’云云,则毛所涂附”。可以说《七子之母》篇开了魏、王之说的先河,只是由于《诗说》没有

    刊刻,这个观点最初是通过他的小说流布于世的。吴敬梓也自认为此说是个创见,故把它直接引用进了小说。这个观点也多次被他的朋友和后人提及,如金兆燕《寄吴文木先生》诗云:“一言解颐妙义出,《凯风》为洗万古诬(原注:先生注诗,力辟《凯风》原注“不能安室”之谬)。”再如金和《儒林外史跋》云:“ 《凯风》为七子之母不能食贫居贱,与淫风无涉。”

    又《儒林外史》同一回:

    杜少卿道:“《女曰鸡鸣》一篇,先生们说他怎么样好?”马二先生道:“这是《郑风》,只是说他不淫,还有甚么别的说?”迟衡山道:“便是,也还不能得其深味。” 杜少卿道:“非也。但凡士君子横了一个做官的念头在心里,便先要骄傲妻子。妻子想做夫人,想不到手,便事事不遂心,吵闹起来。你看这夫妻两个,绝无一点心想到功名富贵上去,弹琴饮酒,知命乐天。这便是三代以上修身齐家之君子。这个,前人也不曾说过。”

    《诗说》第二十篇《鸡鸣》:

    朱子读《女曰鸡鸣》之诗曰:“此诗意思甚好,读之有不知使人手舞足蹈者。”诸儒所解亦甚多,究未得此诗之妙在何处。窃意此士乃乐天知命而能化及闺房者也。人惟功名富贵之念热于中,则夙兴夜寐,忽然而慷慨自许,忽焉而潦倒自伤。凡琴瑟樽罍、衣裳弓缴,无一而非导欲增悲之具。妻子化之五花诰,七香车,时时结想于梦魂中,蒿簪綦缟,亦复自顾而伤怀矣。故王章牛衣之泣,泣其贫也,所以终不免于刑戮;即伯鸾之妻,制隐者之服,犹欲立隐之名也。此士与女岂惟忘其贫,亦未尝有意于隐。遇凫雁则弋,有酒则饮,御琴瑟则乐,有朋友则相赠。士绝无他日显扬之语以骄其妻,女亦无他日富贵之想以责其夫,优游暇日,乐有余闲,此惟三代太和宇宙时民,间或不乏此。而郑当淫靡贪乱之世,乃有此修身齐家之君子,故诗人述其夫妇之私言,佩诸管弦,便可使威凤翱翔而游鱼出听也。比户尽如此士女,倘所谓风动时雍者矣。其所关于人心政治者,岂细故哉!

    吴敬梓(在《儒林外史》中是杜少卿)解《女曰鸡鸣》诗,认为诗中的士和女随遇而安,无功名富贵之想,似三代时修养高雅之民,令人仰慕。以上两段文字所表述的意思也完全一样。

    《郑风·女曰鸡鸣》篇,《毛诗序》说其义在“刺不说德也。陈古义以刺今,不说德而好色也”,朱熹《诗集传》说是“和乐而不淫也”。吴敬梓却从中总结出了“功名富贵”四字,并将它作为了小说创作的主脑。闲斋老人的《儒林外史》序说:“其书以功名富贵为一篇之骨。有心艳功名富贵而媚人下人者;有倚仗功名富贵而骄人傲人者;有假托无意功名富贵,自以为高,被人看破耻笑者;终乃以辞却功名富贵品地最上一层为中流砥柱。”吴敬梓是抱着强烈的思想感情来治经的,所以他治经特别讲究“文行出处”,并以正统的儒家思想作为自己立身处世的准则,他再将治经的成果与平日对人和事深切的体察和感受结合起来,才写出了如此深刻动人的小说。在《儒林外史》中,我们不只是看到了奔走于科举仕途、醉心于名利富贵者,也看到了不少“制隐者之服,犹欲立隐之名”然而“亦未尝有意于隐”的“隐士”形象,还看到了作者以倾心欣慕之情对王冕和四个市井高士的描写,他们随遇而安,无功名富贵之想,似三代时修养高雅之民,他们才是真正的“修身齐家之君子”,令人仰慕。《鸡鸣》篇实际上囊括了

    他们行为的精髓。

    再有《儒林外史》第五十六回:

    夫欲迪康兆姓,首先进用人才。昔秦穆公不能用周礼,诗人刺之,此《蒹葭苍苍》之篇所由作也。今岂有贤智之士处于下欤?不然,何以不能臻于三代之隆也。

    《诗说》第二十七篇《秦人不用周礼》:

    《蒹葭》之诗,《序》以为秦不能用周礼,致知周礼之人遥遥在水一方而不知访求。此所谓天地闭,贤人隐之时乎!

    《蒹葭》,是《秦风》中的一篇,有关这首诗的主旨,《毛诗序》认为“《蒹葭》,刺襄公也。未能用周礼,将无以固其国焉”。郑玄的《笺》则阐发了《诗序》之意,说是“襄公新为诸侯,未习周之礼法,故国人未服焉”,并谓诗中所追慕的“伊人”为“知周礼之贤人”。朱熹治诗,多不信《序》说,将之斥为穿凿,然而,对《蒹葭》篇,他却也并未提出明确的见解,《诗集传》云:“言秋水方盛之时,所谓彼人者,乃在水之一方,上下求之而不可得。然不知其何所指也。”今人则或以为是怀念恋人之作。而吴敬梓对《蒹葭》篇的解释,基本上依据的是《诗序》说,但他主要是以汉儒之说为我所用,来达到说明“天地闭,贤人隐之时”的目的,也就是说,秦排斥周礼,贤智之士就不能为其所用,也不愿为其所用。《诗说》第二十八篇《秦之士贱》所表露的也是同一个意思,此篇中提到了商鞅、张仪、范雎、蔡泽等人,作者认为这些“用秦者”,“皆非士也”,真正的贤士被秦所用还不如“去秦”。总而言之,不用周礼,“将无以固其国焉”。吴敬梓持有正统的儒家思想,崇奉周礼,并把这种思想分别在他的小说和学术著作中进行了类似的表述,这是很正常的现象。《儒林外史》第五十六回是否为吴敬梓原作,长久以来一直有所争论,随着《诗说》的面世,这个问题便可迎刃而解了。

    

    二

    

    有关吴敬梓辞征辟的原因,历来众说纷纭,有的说是借口有病推托不去,《儒林外史》就很生动地描写了杜少卿装病辞征辟的过程;有的则说当时吴敬梓确实在生病,因而未能赴博学鸿词廷试,不一而足,《诗说》为解决这个问题提供了有力的依据。

    金和在《儒林外史跋》中说《诗说》有七卷,“是书载有说《溱洧》篇数语;他如‘南有乔木’为祀汉江神女之词;《凯风》为七子之母不能食贫居贱,与淫风无涉;‘爰采唐矣’为戴妫答庄姜‘燕燕于飞’而作:皆前贤所未发”。金兆燕在《寄吴文木先生》一诗的夹注中提及的也是《凯风》、“南有乔木”(即《汉广》)二诗。在《儒林外史》中,《溱洧》篇有所反映,杜少卿说此诗“也只是夫妇同游,并非淫乱”,《诗说》中却没有此篇,也没有“爰采唐矣”(即《桑中》)篇,由此看来,上图所藏抄本《诗说》尚非全帙。

    对《汉广》一诗的解释,吴敬梓虽未在《儒林外史》中表露,却在他的诗歌创作和学术著作中分别以不同的形式表达了相同的意思,即对皇朝征辟的看法。关于《周南·汉广》的主旨,《毛诗序》说是颂文王之道,朱熹顺延其说而变之,云:“文王之化,自近而远,先及于江汉之间,而有以变其淫乱之俗。故其出游之女,人望见之,而知其端庄静一,非复前日之可求矣。”吴敬梓完全不同意他的看法,认为是“曲为之解”,他依据《韩诗章句》及《韩诗传》中游女乃汉神,在汉皋逢郑交甫,遗之二珠的说法,在《汉神》篇中提出了新观点:此诗实际上是为祀汉神所作的歌曲,不仅是《楚辞·九章》(当为《九歌》)之滥觞,而且后人迎神送神之曲也都托始于此。他用《九歌》中《湘君》和《少司命》的诗句来解《汉广》,他说,所谓“汉有神女,不可求思”,犹如说“心不同兮媒劳,恩不甚兮轻绝”(心意不同,则媒人徒劳而无功;恩情不深,就容易轻易断绝)。这种治经心得已经融入了主观的思想感情,确实很容易转化为艺术创作,他在三十七岁以后所作的《美女篇》诗中就写道:“歌舞君不顾,低头独长吁。遂疑入宫嫉,毋乃此言诬。何若汉皋女,丽服佩两珠,独赠郑交甫,奇缘千载无。” 这几句诗实际上也是他独特的诗经观的艺术表述。胡适在《吴敬梓年谱》中说,这首诗是他再也不愿受羁绊的“大觉悟的表示”,因为他已经“宁可作自由解佩的汉皋神女,不愿作那红氍毹上的吴宫舞腰”了。封建时代正直知识分子一向讲究操守,《论语·泰伯》云:“天下有道则见,无道则隐。”“邦无道,富且贵焉,耻也。” 用《儒林外史》里的话说就是:“儒者爱身,遇高官而不受。”吴敬梓本人就最讲究文行出处,他不满于当时的时代与环境,所以他辞征辟是有着主观思想基础的。他认为,既然与当朝心意不同,任何媒介也难以使之撮合,既然对当朝没什么感情,合作也容易断裂;与其象被荐入宫的舞娘那样见嫉受困,还不如象汉皋神女那样保持着自由的身躯。《诗说》第十七篇《简兮》也表达了与《汉神》篇类似的想法。

    关于《邶风·简兮》的主旨,《毛诗序》说是“刺不用贤也”,朱熹《诗集传》则云:“贤者不得志而仕于伶官,有轻世肆志之心焉,故其言如此,若自誉而实嘲也。”都认为诗中的“硕人”是个“不得志于衰世下国”的贤人,充当了伶官,“则亦辱矣”,所发之言“亦玩世不恭之意也”。吴敬梓则借此抒发了自己切身的感受,《简兮》开篇就叹息“硕人”所见之浅,他说“君子得志则大行,不得志则龙蛇”,鸿雁高飞,弋人有何办法捕捉?你何必以仕途为意?即使不得已而出仕,抱关击柝也未为不可,既俛首于伶官,就应当安于龠翟之役,必定要曲折引申,以自明其所思于庸夫耳目之前,谁又会来听呢?吴敬梓进而认为卞和既以玉受到了刖刑,“以玉殉可也,以玉隐可也,必涕泣涟洏以自明其为玉,何其愚也”!这是吴敬梓少有的愤激之言,愤世嫉俗之言。《简兮》篇既抨击了理学家的仕途观,也隐含了他对当朝政治的不满。这种想法,到了《儒林外史》中,就化作了杜少卿这样的一段话:“将来乡试也不应,科、岁也不考,逍遥自在,做些自己的事罢!”(第三十四回) 可见吴敬梓并非为解经而解经,在治经的同时既融入也陶冶了自己的政治观、人生观。

    到了第三十五篇《生刍壹束》中,我们更是可以窥探到吴敬梓辞征辟更为深沉的原因。《小雅·白驹》篇,《毛诗序》说是“《白驹》,大夫刺宣王也”;“刺”什么呢?《毛诗传》说是“刺其不能留贤也”,朱熹则认为“未有以见其必为宣王耳”,吴敬梓则用《后汉书·徐稚传》来反证序传说法的正确:东汉徐稚尝为太尉黄琼所辟,不就。及琼卒,归葬,稚乃负粮,徒步到江夏赴之,设鸡酒薄奠,哭毕而去,不告姓名。时会者四方名士郭林宗等数十人闻之,疑其稚也,乃选能言语生茅容轻骑追之。及于途,容为设饮,共言稼穑之事。临诀去,谓容曰:“为我谢郭林宗。大树将颠,非一绳所维,何为栖栖不遑宁处!”及林宗有母忧,稚往吊之,置生刍壹束于庐前而去,众怪不知其故,林宗曰:“此必南州高士徐孺子也。《诗》不云乎‘生刍壹束,其人如玉’?吾何德以堪之。”据此,则此诗之为刺宣王不能留贤者之去,允矣。所谓“大树将颠,非一绳所维”也。

    在二百余字的短文中,两次引用“大树将颠,非一绳所维”,实际上寄寓了作者深深的感叹。

    《后汉书》“注”云:“颠,仆也;维,系也。喻时将衰季,岂一人可能救邪。”吴敬梓对此当深有同感,方置《白驹》篇的其它诗句于不顾,独就此句来点明诗的主旨。吴敬梓是否有一种“时将衰季”的预感,才做出了辞征辟的决定?

    

    三

    

    吴敬梓治经,信奉的是他自己提出的宗旨,即“不在宋儒下盘旋,亦非汉晋诸贤所能笼络”而自成一家之言(见《尚书私学·序》)。吴敬梓在治经时融入了自己的人生观和政治观,对功名富贵及仕途表明了鲜明的态度,而这种态度,正与《诗说》的反理学倾向紧密地结合在一起,这一点,突出地表现在对朱熹治《诗》的不满和对朱熹追随者的嘲讽上。《诗说》从第二篇《四始六义之说》开始,就对朱熹的观点进行驳难,这种驳难几乎贯穿全书始终。如在《四始六义之说》中,他认为朱熹竭力提倡并规范化了的所谓“赋比兴”之说显属“拘窒不通”之理;第十九篇《降王为国风》,对朱熹“孔子删诗,降王为国风”的观点直斥为“陋儒之见”;第三十四篇《菁菁者莪》,吴敬梓明确表示:关于此诗的主旨,朱熹将《毛诗序》的“乐育才”改为“燕饮宾客”,实“不可从也”!此外,《桃夭》、《父母孔迩》等篇或径直点明不同意朱熹说法,或实际上与朱注相左,再加上前面分析过的《鸡鸣》等四篇,《诗说》四十三篇中竟然有十六篇是针对朱熹的《诗集传》所写的。吴敬梓不仅对“欲为道学,不知俱堕入俗情”的理学家进行批,还对“泥定了朱注”的空疏学风表示了强烈的不满,在第三十八篇《阳厌》中,他就讥嘲了那些盲从朱说者,他反问道:“欲从朱说者……何必指明为暗,反孔子之说乎?”这样的意思,到了《儒林外史》中,就化作了杜少卿的一段话:“朱文公解经,自立一说,也是要后人与诸儒参看。而今丢了诸儒,只依朱注,这是后人固陋,与朱子不相干。”当时的席面上,有马二先生、蘧駪夫等选家在座,所以话说得很客气。后来到了杜少卿同道好友武正宇的口中,就直截了当多了:“泥定了朱注,越讲越不明白!”类似对朱熹及《诗集传》不敬、不从的议论,看样子还经常是吴敬梓和友人们的话题,他为江昱写的《〈尚书私学〉序》就记载道:“(江昱)既而笑曰:‘此正余一人之私,盖二十八字先儒久斥以为伪者也!’”朱熹,号晦庵,朱晦庵三字正好二十八笔,显指其人无疑。从康熙后期,经雍正到乾隆前期,已真正确立了程朱理学的一尊地位,朱子已被配祀“十哲之列”,以八股来推行理学,用“朱注”来统一天下士子的头脑,是这个时代文化统制政策最主要的内容,一些士子就是因为刊发了与朱说相抵牾的经学观而罹祸,乾隆六年发生的谢济世著书案就是一个显例,乾隆为此案所批的“上谕”极为清楚地表达了最高统治者的意志:“朕闻谢济世将伊所注经书刊刻传播,多系自逞臆见,肆诋程朱,甚属狂妄。从来读书学道之人贵乎躬行实践不在语言文字之间辨别异同。……将谢济世所注经书中有显与程朱违悖抵牾或标榜他人之处,令其查明具奏,即行销毁,毋得存留。”(《清代文字狱档》上册第一辑)乾隆六年,正是吴敬梓著书立说和开始创作《儒林外史》之时,而《诗说》中,与“程朱违悖抵啎”之语触处可见,“语言文字之间辨别异同”的小考也不少,正犯了忌讳,清代酷烈的文字狱,恐怕是《诗说》未能刊行的最根本原因吧。然而,正是由于吴敬梓的潜心治经,并形成了他独特的经学观,才真正奠定了巨著《儒林外史》创作的思想基础。

    (作者 顾鸣塘 上海师范大学文学研究所副所长)

    

    中国网 2001年12月29日

    









版权所有 中国互联网新闻中心 电子邮件: webmaster @ china.org.cn 电话: 86-10-68996210/61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