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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俐自述:爱情让我更自信
中国网 | 时间:2006 年5 月31 日 | 文章来源:新闻午报

铿锵顿挫的语调、目光凌厉的自信、疾语如风与刚毅练达的冷色风格和天生具有的明星气质,让徐俐成为CCTV-4的标志,并影响了许多年轻的电视播音员和主持人。在另一个层面上,徐俐亦成为一个与中国发展的声音相伴的名字,一个中国与世界对话的象征。而透过干练与硬朗,其内心的细腻与温柔与普通人无二。在《女人是一种态度》中,徐俐娓娓细述职场风云和平常女人心。

我依然相信爱情

我承认,我是个对年龄异常敏感的女人。记得二十岁生日的时候,我的日记里写满了告别青少时代的话语。印象深的是自己提醒自己:二十岁以前犯错误别人或许原谅,二十岁以后则不,你是大人了,别人不可能也不应该再原谅。在那个时候,我把二十岁定位成真正的大人。而事实也一如我的认知。

三十岁的生日,我选择独自一人坐在酒吧,坐在一个昏暗的角落里,满腹伤感。或许我在哀悼青春的逝去。年过三十,无论如何已不再年轻,不能再被称作年轻的女子,对这个名号的逝去,女人值得花一个夜晚去伤感。

年过三十,日子就飞似地快起来了,快到让自己心惊肉跳,快到什么都来不及细想。那几年,业务上已经小有收获,“徐俐现象”正在业界盛行,我似乎可以略为放松一些,借此仔细想想自己的生活,还有自己多年摇摆的情感。

想的结果,就是自己搬出来,一个人生活。

对我过去的生活,我心存感激。我的前夫及一家人在我的事业上给予了无条件支持。在决定是否进京的问题上,孩子的爷爷坚定地说:去吧,儿子交给我们你尽管放心,虽然不如你教得好,但冻不着、饿不着,怕什么呢?两位老人现在都已八十多岁,年年春节我都让儿子回长沙陪老人。我不得不承认,生活有时没有办法,感激归感激,婚姻是婚姻,当日子细腻到必须以分秒来感受的时候,有些分秒就跳不过去了。

曾经去看过一次老人,面对年老的他们,面对喊了多年爸爸妈妈的公婆,当时我忍了又忍,还是禁不住泪流满面。老人并没有多说什么,好像什么都不曾发生,婆婆甚至还寄希望于我们可以复合,而我心里知道,这一次离开就断然不回头了。而我依然相信爱情。

他是我喜欢的那种男人

一眼见到我,他的感觉是“漂亮,飞扬着,神采奕奕”。

“但是,跟我有什么关系呢?”过后他说。

他是个含蓄而内秀的人,我的《中国新闻》仅在屏幕初现,他的职业使他注意到了那个完全不同一般的节目,和驾驭节目的女主播。

在他的职业生涯中,他曾当过几年文化记者。那年月的文化记者同现在不尽相同,至少他还可以不必狗仔似的成天跟在所谓名人的身后。他的趣味和个性都偏严肃,他内心的清高使他轻易不抬任何人的轿子,被他写过、赞美过的名人极少,面对名人,他通常的态度就是观察,并且很无所谓。

我和他相识,源于我们共同的朋友。朋友觉得我在屏幕上个性突出,热情希望能在其他媒体广为宣传。他是朋友第一个想到的。因为他很少写人,写人就出手不凡。也许朋友觉得只有他来写,才对得起我那扎眼的屏幕个性。

长久以来,我对别人写不写我、如何写我兴趣不大,他对名人也习惯冷眼观察,尽管受了朋友之托,但他没把事情看得如何重要。一个兴趣不大,一个不太当真,虽然朋友似的见面相识,可一晃半年,写人的事儿杳无音讯。

他是如何打量我的,结论已在上面。尽管他长得很扎眼,用某种术语说就是存在感很强,像灰熊似的,一张大脸阴沉着,但仅就一般朋友的相识,我对他并没有更深的印象。有印象的就是那张轻易不笑的、长时间阴沉着的脸。

朋友许诺的事情半年没有音讯,着急的还是朋友。不知朋友下了怎样的功夫,终于有一天,他对我说:咱们聊聊吧。

我记得那天他开了一辆红色的切诺基,前后加上保险杠,车身显得很大。我觉得灰熊似的男人开那么一辆车很合适。他为我打开车门,坐定之后问我:去吃湖南菜行吗?边吃边聊。

那年月切诺基刚时兴起来,同开着红切的灰熊男人聊天,至少表面上感觉比较酷,况且还有湖南菜,我愉快地答应了,而且心情不错。

那是我们之间第一次开始说话。在一家人气不错的湖南餐馆,中午的阳光正好。他那张阴沉的脸,在听我说话的时候已经变得温暖。那种温暖会释放出对别人的纵容,所以那天我说话的兴致很好。我发现他是那种我喜欢的男人,智慧,而且冷静,人很有趣味,时常口吐妙语,又不事张扬。

在他眼里,世界显然是男人的,这和他魁伟的身躯很相称。在我谈到对自身存在的诸多不满时,他表现得对女性非常宽容,有种近乎人道主义的体贴。那种体贴似乎比脸更温暖,更有感染力。尽管我好强,也并不认同这世界就是男人的,但必须老实承认,女人在被欣赏的同时是需要这样一种体贴的,它会使职场女性一颗紧巴巴的心变得松软下来,进而找到一种活得舒坦的乐趣。

“这是个对女性有关怀感的男人”。我当时这样觉得。

过后他告诉我,之前很早,我曾俏皮地回身看过他一眼,那一眼过后,他其实就很想同我说话。“你把我撩着了。”他说。

不是所有男人手拿鲜花都像那么回事

我们之间频繁地打着电话,同他的聊天很快变成了一种需要。他说他喜欢聪明的女人,聪明的女人让男人精神振奋,如果这个聪明女人恰好还有点憨就更好。他说女人只聪明不憨,就会变得鬼气森森,那对男人不太好玩儿。我是否真聪明不好说,但至少很多时候很多方面很憨。他说剥去我的一层聪明,我露出的憨傻特别让人踏实,而且他说那点憨傻跟他特别匹配。

直到有一天,他决定带着大把的玫瑰和兰花来找我。

不是所有男人手拿鲜花都像那么回事,他还好,真正还好,他仿佛有种天生的浪漫趣味。他的外形用现在的时髦说法就是很酷,一头长发,还有浓重的鬓角,配上阴沉和忧郁的表情特别地酷。忧郁的特质又多少同诗兴和浪漫的气质相关联,书里都这么说。

那时市场上论扎卖的鲜花还很少,记得那把玫瑰极新鲜,好像雨过天晴。他还顺手买了一个花器,粉白色的,仕女身段似的造型,陶质,插玫瑰特别合适。

同玫瑰花一起拿来的还有他早期发表的作品。我看人的文章通常二百字就决定自己是否喜欢,他的东西才看了两行就喜欢得不得了。他给我看的都是鲁迅风格的杂文。

在我看文章的当口,他在整理玫瑰,打刺,切根儿,然后在陶瓶里插出好看的造型。那一把紫粉色的兰花,被他插在我煮咖啡的一个玻璃壶中。端起兰花,他走到我的卧室门口,问:可以吗?我点头,他就把兰花摆放在了卧室的梳妆台上。再看一眼客厅的茶几上,得了水的玫瑰正欣然怒放着。极自然地,他做完这一切,只在一旁等着,然后看我。

过后我跟友人说,当他把鲜花在合适的器皿里插出那样造型的时候,我觉得我可以跟他生活在一起。我喜欢他做的那一切。他善于营造氛围,仿佛有种从上帝那儿偷来的本事,同时他还在表达另一种东西:作为男人,他是一个懂得品味生活过程的人,不仅懂得,还能丰富过程,提高过程。这又是不小的本事。

我们的爱好极其相似。喜欢安静,喜欢看书,喜欢有意思的聊天,喜欢看人来人往。仿佛我们做所有事情都是对方喜欢的。这种一致性让我们很快地融合在一起:一起健身锻炼,一起买菜购物,一起听音乐会,一起看朋友,一起在书店闲逛,一起在阳光下散步。我们总是手牵着手,总是极自然地彼此相拥。在我们住过的所有地方,人们看到的永远是我们两个成双成对。偶尔不见了一个,就会有人搭话:今天一个人啊?

我们还惊奇地发现,尽管我和他分别有十年的婚姻,但当我们彼此走到一起的时候,我们没有任何彼此不能接受的、由过去的婚姻遗留的种种(这常常成为再婚的巨大阻碍)。我们完全接受对方,完整地喜欢对方,我们是那样的默契和心神相通。

在我和他一起生活后不久的一天,我们同时下班回家。在没有任何事先约定的情况下,我和他同时为家里买了五斤大米,二两绿茶,而且都是一样的安徽毛峰。当时,除了惊讶,我们是那样的欢喜,怎么会呢?都是二两,还都是毛峰!

十年了,我们一直保持着一个习惯动作。在他开车的时候,只要我坐在他身边,他就会经常朝我伸出他的右手。伸手的同时,他会转过他的脸,期待着我的回应。我则立即把左手搭过去,让他攥住。在会心一笑中,他扭过头去,继续让车无声地前行。有时,我们赌气了,只要他朝我轻轻喊一声“丫头”,只要他朝我伸出手,只要我把自己的一只手搭过去,我们就立刻心平气和。

因为爱情而美丽

同事朋友都认为我近十年来,分明比过去更可爱,也更漂亮;我自己以为最大的变化还是心态,我的确比过去更加平和、宽厚了。

说来也有趣,他父母最初从屏幕上看见我的时候,曾经感叹:哎呀,这姑娘长得不错,播得也不错,可谁要娶这么个儿媳妇可了不得,多厉害呀!可料想不到的是,他的弟弟有一天竟告诉父母:好像我哥最近正同她谈恋爱呢。

不会吧?怎么找到她那儿啦?当然,地震了。

他的母亲,一个永远只会轻声细语的女人真正愁坏了。她觉得儿子性格那么温良,怎么能同那么厉害的女人守在一起呢?再者,为什么要找一个电视明星呢?找个普通人多好,明星多难相处哇?她把在电视上见到的抛头露面的人都统称作明星。

无论是我高度社会化的身份,还是我彰显的屏幕个性,对原有的家庭秩序和氛围仿佛都构成了冲击。对他们而言,我似乎过于特别了。他们确实看不到我能同他们儿子幸福相处的希望:他们太了解自己的儿子,他们也亲眼看到了屏幕上那个伶牙俐齿的女人,他们做的最坏打算便是:儿子自己找的罪自己受吧。

海外观众见到我,就觉得中国人民从此站起来了,这么一个气宇轩昂的家伙走到别人家里去过日子,恐怕还真有点吓人。他也曾经说过,看你做节目特别让人欣赏,但是不会把你同平常日子连在一起。

终于有一天,父母见到了我本人。那是初夏的一个黄昏,我穿着一身纱质的黑色衣裤,飘飘的,和他一起在北展剧场门口等父母一起入场。那天演出的是前苏联红军歌舞。尽管是第一次见面,但他早说过,他的父母是大学教授,为人极开明,所以我的心态比较松弛。

母亲带着一脸的热情和善意过来同我握手,父亲在她身后站着,我叫了叔叔阿姨,觉得他们是一对挺和善的长辈。从眼神中我读出了他们些许的意外。大约,我比他们想象的要秀气,也比镜头上看着漂亮,说话声音既没屏幕上那么脆,速度也没那么快。过后他妈跟我说:就怕说话太能个儿的女人,看着害怕。

看着儿子真心幸福,其他的事情就顺其自然吧。细心的妈妈发现儿子肤色好看了,人也阳光些了,一天她对儿子说:拿个雕塑去家里摆上吧。她送给儿子的是自己一件获奖作品的小型复制件,一个有着柔美身段和羞涩表情的少女铜像。看着那尊铜像,我理解母亲的温柔心思,大约觉得,儿子这样真心喜欢的女子,应该是各方面都很不错的女子,既如此,一个雕塑家的作品可以替他们表达一切了。

随着回家次数的增多,老人们在我身上大约也没找到他们担心的、可能让儿子受罪的刁蛮之气,觉得我就是个自信有主见的女子,倒不见得有多厉害。老爷子(他爸)终于有心思同我开玩笑了。

那天一进屋,就闻着一股特别的酸味儿,老爷子备了一锅豆汁儿,晚餐是豆汁儿就烧饼,还有一些熟肉凉菜。我谨慎地尝了一口:入口有点酸,觉得没有人们说的那么难喝。多喝了两口,体会味道有点特别,馊味没有了,说不上来的一股什么味道,感觉有点意思。我随后喝了一大碗,顺顺利利,真正毫不勉强。全家人看着都高兴,觉得我这个湖南女子很入水土。老爷子说:行咧,这就算能当北京人的儿媳妇了。过后再去,我竟主动找老爷子要豆汁儿喝。

还有一个现象也有趣,现在老爷子吃湖南的剁辣椒比我这个湖南人厉害得多,基本天天要吃一点。所以家里有人捎来,我就给老爷子拿一份过去,看老爷子吃得乐哉乐哉。

他的弟弟更有趣,弟弟把全中国各地区的女人分析过一遍之后,得出的结论是,唯有湖南女子能娶。他认为湖南女子既热血多情,又玲珑大气。现在他弟弟,一位留德艺术家的女人也是湖南人。

自从和他在一起,自从进入他的家庭,点点滴滴,耳濡目染,自己的心分明日渐地大起来。所谓有容乃大,而大的结果就是处世愈加地从容,愈加地平和自信了。

摘自《女人是一种态度》 徐俐著 中信出版社2006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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