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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小说起争议 是文学艺术还是拇指娱乐
中国网 | 时间:2005 年11 月29 日 | 文章来源:解放日报

继中国首部手机短信小说《城外》成功运作后,近日,《城外》的“姊妹”篇《城内》也被北京阿尔玛公司以18万元买断发行版权。

至此,短信小说作为一个新兴的文学类型已成事实,但关于这种新文学的艺术性与娱乐性的争议也风生水起。

短信小说,今日渐成气候

《城内》是作家千夫长的第二部手机短信小说,涉及的内容是信息时代都市人群中最寻常却又最隐秘的家庭情感主题。

无论《城外》还是《城内》,在写作上有一个共同特点:即用手机短信语言建构长篇气质。除了用词造句更符合短信要求的简约紧凑外,每一段落的篇幅也控制在手机屏幕一般允许显示的70个字节内。

2004年7月,中国第一部手机短信小说《城外》面世,这一总数为4200字的小说以18万元的高价被买断版权,并成功借助手机实现了无纸无线的阅读流通。从《城外》到《城内》的短暂一年,国内手机短信小说可谓浪涛汹涌:除了个人创作外,多家媒体和各类文学组织以短信文学为旗号,也组织了各种短信小说的群体性创作。

拇指文学,一场载体革命

广东省文学院院长伊始认为,以前的文学载体主要是铅印的纸质载体,现在手机作为载体,不仅受众更广泛,传播也更便捷、迅速。所以,“拇指文学”肯定会成为一种潮流。

评论家谢望新认为,手机短信小说首先是文学的,短信小说的基本品质和特征是文学的,生活、场景、人物、事件等因素都具备。但是,它更是文学载体的革命,对于读者而言,在阅读文本上是一个巨大冲击。评论家谢有顺对此也有同感:文学载体的变化,必然会引起文学革命。比如造纸术的发明、电脑的出现、网络的兴盛,无一不影响着文学的变化。

手机文学,艺术还是娱乐

对这种因载体改变而催生的文学样式,也有人产生了怀疑:手机短信文学更像是一场文学游戏,其娱乐性和商业性远远凌驾在小说固有的文学性之上。

作家王杰锋认为,短信小说的出发点一般是以赢利为目的,而小说创作更多在于表达作家内心的某种情感、价值取向等,这就是两者最大的不同。此外,短信小说在实践操作中也将遇到诸多问题:因受字数限制,它只能浓缩成一小段一小段的断裂式写法,这对许多人阅读小说的连贯性习惯是一种挑战;而在信息接收方面,短信小说阅读上的便捷性也可能催生一种以游戏、消遣为特征的短文学形态。种种迹象表明,短信小说的娱乐性可能超过其文学艺术性。

尽管有着这样那样的争议,但业内人士认为,手机短信小说有其标志性的意义。作为一种新文学体裁,如何更好地传承文学的精神品质,如何更好地展示汉语的美感和神韵,尚需更多人的实践和探讨。 (李君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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