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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概念作文”引发出版官司
中国网 | 时间:2005 年11 月29 日 | 文章来源:东方早报

近年来,图书市场的跟风现象早已见怪不怪,一部《老照片》风行,林林总总的“某照片”就立即现身书市、一本《谁动了我的奶酪〉走红便出现十几种不同版本的“奶酪”,《辞海〉、《现代汉语词典》、《十万个为什么》等知名图书品牌的跟风模仿之作更是多达几十种。面对恶性跟风,大多出版社选择了忍耐,也有人选择讨个说法。近日,作家出版社以反不正当竞争为由将中国少年儿童新闻出版总社告上法庭,维护其《第七届新概念作文大赛获奖作品选》的品牌效益。

作家社状告跟风图书

据作家出版社总编办李宏伟介绍,《萌芽》杂志社从1999年起即委托作家社出版《第一届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获奖作品选》,至今已出版到第七届。然而在2002年,一本由中少社出版的《第四届新概念作文大赛获奖者新作精粹》出现在图书市场上,此后的两年中,中少社分别出版了第五、第六届新概念新作精粹。今年3月,中少社甚至抢在作家社出版《第七届新概念作文大赛获奖作品选》前出版了《第七届新概念作文大赛获奖者作品选》,该书在装帧、封面版式的设计、AB卷的分册等方面都模仿和抄袭作家社的图书,特别是书名上只相差一字。“克隆版”使得作家社“新概念作文”的发行量逐年下降,从最初的每年60多万册下降到今年的12万册左右。作家出版社认为中少社的行为已经构成不正当竞争,因此要求其停止发行该书,登报致歉,并赔偿经济损失20万元。

据悉,《第七届新概念作文大赛获奖者作品选》系中少社通过《萌芽》杂志之外的渠道自行与获奖者取得联系,由他们获奖作品之外的其他作品编纂而成。面对作家社的起诉,中少社不同意“不正当竞争之说”,表示其商品无论在内容还是包装上都与作家社商品不同。

《萌芽》注册“新概念”商标

维护原创品牌、遏制跟风现象,一直是令出版界伤透脑筋又无可奈何的问题。《著作权法》中针对“抄袭”有明确的规定,但对何为“摹仿”却缺乏解释;此外,书名不受法律保护,给了投机者可乘之机。2002年,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在出版界首次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状告吉林教育出版社“读题做题”丛书恶意跟风其知名品牌“读题与做题”丛书,最终却因“没有相关法律支持”败诉。

作家社代理律师黄晓表示,此次作家社是依照《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五条第二项提起诉讼。他称,“新概念作文大赛”是影响广泛的知名品牌,而原被告商品均为中学生作文集,又都冠有“新概念作文大赛”之名,双方商品构成相同市场上的竞争关系,再加上包装上的相似,被告出版的图书已造成了消费者的误认,这些都是证明中少社存在不正当竞争的证据。

记者获悉,“新概念作文大赛”的主办方《萌芽》杂志社也准备以“侵犯商标专有权”对中少社提起诉讼。《萌芽》主编赵长天表示,该社已把“新概念作文”注册成商标,中少社的行为明显侵权。2002年,《萌芽》曾正式致函与之交涉,但中少社不但没有收敛,反而更加变本加厉。更严重的是,《第七届新概念作文大赛获奖者作品选》收入的大多是获奖者在获奖之前的习作,质量参差不齐,对新概念作文大赛的声誉也造成了恶劣的影响。业内人士分析认为,将知名图书品牌中的关键字进行商标注册,就目前情况而言可能是最为有效的办法。(早报记者 陈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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