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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种童书不合格:谁该对不合格负责?
中国网 | 时间:2005 年11 月15 日 | 文章来源:红网

从新闻出版总署获悉:“2005年全国少年儿童图书质量专项检查”日前结束,此次检查共抽查了30个省市区和中央部委的185家出版社在2004年出版的少儿图书721册,合格的图书有635册,总体合格率为88.1%。新闻出版总署公布了86种不合格少儿图书的名单。(人民网北京11月2日讯)

童书的消费群体主要是少年儿童,他们正是渴求知识的年龄,虽然说汲取知识的渠道很多,但通过看书学习来吸纳知识,则是主要的渠道。加之,由于受年龄和知识层次的限制,他们不可能有更高的分辨能力,对于图书的好与坏,很难辨别,只能是被动的吸收。如果他们所能接触到的图书粗制滥造,则会对他们的成长产生极大的负面影响。面对86种不合格少儿图书,人们不禁要问:谁该对86种不合格童书负责?

首先,出版社应当负责。出版社应当是经过审查批准,可以出版图书的单位,他们担负着出版合格图书的责任。图书虽然说也是商品,会受市场因素的影响,但它是特殊的商品,消费者在消费了图书以后,要起到应有的作用,这种作用的影响将会是长久的、深远的。不合格的图书,不仅不会对消费者起到好的作用,反而会害人,特别是对少儿这样的特殊读者群,他们的辨别是非能力还很差,吸收时难以做到取其精华,去其糟粕,看到什么,往往后全盘吸纳,这样,粗制滥造的图书会成为影响儿童提高的障碍。而作为出版社来说,往往单纯追求出版利润、盲目加大编辑人员的工作量,对编辑队伍的业务培训没有到位,对编校工作不够重视。出现不合格童书,出版社当然应当负责。

其次,编辑人员应当负责。编辑人员作为图书出版的把关者,对图书有着编校责任。而他们却疏于编校,让英语音标、汉语拼音注音及标点等错误出现;有些图书的内容有漏段、漏句的现象;有些图书的故事不连贯,缺少故事情节;一些关于幼儿启蒙的图书,存在生活常识方面的知识性差错;等等。这些错误,本应当在编校过程中得以纠正,却因为他们的原因而让种种不合格童书流入市场,误导、延误和毒害单纯的少年儿童。童书不合格,编辑人员应当负责。

再次,新闻出版部门应当负责。转变职能,依法行政,加强监管,是新闻出版行政部门的一个长期任务。就出版物而言,加强监管,首先就是要保证出版物质量,保证出版单位提供给读者的是合格的产品。我们欣喜地看到,新闻出版总署图书司将对本次少儿图书的质量检查进行专题“会诊”,并制定今后的管理措施,尤其是对那些连续三年在图书质量检查中差错率较高的出版社要进行整顿教育。另外,对各地检查出的不合格图书,将要求各地的管理部门依法进行查处;对于屡次出现严重质量问题的出版社,要采取必要的措施,从规范出版资质入手,明令其今后不得出版辞书类、教辅类及少儿类等专业性较强的图书。

少儿是特殊的读者群,应该为他们铸造精品。少儿图书的质量把关应该更加严格,要有必要的专业分工。我们期待着在相关单位的监管和出版社的努力下,能够为广大读者,特别是青少年读者提供合格的精品图书,为青少年的成长起到应有的作用。(旭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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