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风江淮违规改车辆参数 发改委撤销177种车型

1月25日,国家发改委在其官方网站上通报批评了东风汽车、江淮汽车两家汽车公司私自更改车辆质量参数的违规行为,并责令撤销这两家企业共177种列入《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违规车型。

国家发改委在处理意见中表示,要在2005年一季度内对这两家企业申报的载货类汽车新产品实施公示两个月,经公示确认没有违规情况才能列入《公告》,并责令上述两公司内部要对有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理。

国家发改委表示,此前交通部、公安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质检总局、安全监管局、工商总局、法制办联合制定了《关于在全国开展车辆超限载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工作部署,国家发改委还发布了《公告》(2004年第31号),对在用“大吨小标”载货汽车质量参数更改工作进行了安排,明确了更正质量参数的有关规定。多数生产企业按照要求,对“大吨小标”载货汽车的质量参数进行了更正,恢复原车辆设计的质量参数。但是,仍有少数企业不重视恢复“大吨小标”车辆质量参数工作,未将车辆的质量参数恢复到原设计参数,而是无原则地迎合部分用户不合理的要求,将部分车型的质量参数调大,成为“小吨大标”车辆。

国家发改委表示,此举严重干扰了市场秩序,造成不良社会影响,众多用户反应十分强烈。(京华时报 记者 王雪瑾)

 附:发改办产业[2005]120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东风汽车公司等

企业违规调整车辆质量参数及处理的通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计委)、经贸委(经委):

按照交通部、公安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质检总局、安全监管局、工商总局、法制办联合制定的《关于在全国开展车辆超限载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工作部署,我委发布了《公告》(2004年第31号),对在用“大吨小标”载货汽车质量参数更改工作进行了安排,明确了更正质量参数的有关规定。多数生产企业按照要求,对“大吨小标”载货汽车的质量参数进行了更正,恢复原车辆设计的质量参数。但是,也有少数企业不重视恢复“大吨小标”车辆质量参数工作,未将车辆的质量参数恢复到原设计参数,而是无原则的迎合部分用户不合理的要求,将部分车型的质量参数调大,成为“小吨大标”车辆,东风汽车公司将89个车型的质量参数大标,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将88个车型的质量参数大标,对此情况众多用户反映十分强烈,严重干扰了市场秩序,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为加强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管理,进一步规范生产企业的行为,促进汽车行业健康发展,依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告》(2004年第31号)、原国家经贸委《关于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管理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经贸产业[2001]471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告管理和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国经贸产业[2002]768号)的规定,对东风汽车公司、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的违规行为予以通报批评,并作出如下处理决定:撤销上述两企业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以下简称《公告》)中的所有违规车型;在2005年一季度内两企业申报的载货类汽车新产品实施公示2个月,经公示确认没有违规情况的产品才能列入《公告》;上述两公司内部要对有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理。

各地发展改革委(计委)、经贸委(经委)要以此为鉴,加强对本地区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的管理力度,整顿和规范汽车市场秩序;车辆生产企业也要加强内部管理,制定和完善工作程序,按照国家安全、环保、节能等标准和规定设计、生产车辆,规范销售行为。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

二○○五年一月十八日

国家发改委

京华时报 2005年0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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