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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形资产评估准则出台

    财政部日前颁布《资产评估准则————无形资产》,就无形资产评估的基本要求、评估要求和披露要求作出了规定,并于今年9月1日起生效。这是我国资产评估行业的第一部准则。

    《准则》针对无形资产评估不确定性较强的特征,在基本要求中规定,注册资产评估师使用的假设应当合理,不得使用没有依据的假设;在评估要求中规定,注册资产评估师在进行无形资产评估时,应当考虑可能影响无形资产价值的宏观经济前景、行业状况及前景和企业状况及前景。

    《准则》还加重了注册资产评估师的责任,并在一定程度上合理地保护了注册资产评估师的权利。如在披露要求中规定,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在评估报告中明确说明无形资产的性质、评估目的、评估基准日、评估范围,重要的前提、假设、限定条件及其对评估价值的影响、评估报告日期;还应在评估报告中明确说明无形资产的权属、使用的信息来源、宏观经济和行业的前景,无形资产的历史状况、竞争状况、前景及以往的交易情况。

    《准则》是由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组织有关专家针对近年来我国无形资产评估存在的问题,在总结我国资产评估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参考国际评估准则和相关国家评估准则的有关内容制定的。业内专家指出,《准则》除将规范注册资产评估师的执业行为外,还有助于维护证券市场和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经济日报》 2001年9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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